为进一步降低外贸企业在伊犁州直口岸海关查验环节产生的贸易成本,切实让企业享受到改革红利,鼓励企业守法诚信经营,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新财行〔2016〕23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全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新财行〔2018〕107号)文件精神,现将伊犁州商务局(口岸办)起草的《伊犁州直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意见反馈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2025年12月28日。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伊犁州商务局(口岸办)。
联系人:张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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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伊犁州直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伊犁州直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伊犁州直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伊犁州直关于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仓储费用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伊犁州商务局(口岸办)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