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州环发〔2025〕10号
奎-独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县市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各单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部令24号)和有关环境管理的要求,我局筛选确定了2023年伊犁州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名单印发你们(见附件)。请督促辖区内企业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环办综合〔2021〕32号)等环境管理规定,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责任,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5年度伊犁州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2025年度伊犁州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