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3日,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州交办第十四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8件(其中2件依据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现按照要求向社会公开该批次《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见下表)。
2026年6月1日
群众信访举报案件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4批 2026年6月1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 目标 处理和整改 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XJ202605220050 奥玛煤厂厂区扬尘大。 伊犁州巩留县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该企业防风抑尘网内堆存原煤约10000吨,防风抑尘网四周破损严重,正在修复中,目前东侧防风抑尘网已修复,其余三面防尘网正在施工,原煤装卸作业过程中产生扬尘。 属实 完成原煤覆盖及防风抑尘网修复,防止扬尘污染。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巩留县分局监督该企业严格按期完成整改,6月30日前完成防风抑尘网的修复,并对原煤进行覆盖。同时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该企业落实扬尘管控措施。 阶段性办结 无 2 D3XJ202605220052 巩留县缘聚塑业公司托盘厂、伊宁县维吾尔玉其温乡中小企业创业园区内某托盘厂,没有环评手续未批先建;生产过程中使用燃煤窑炉,废气污染。 伊犁州巩留县、伊宁县 涉及规划政策类问题 经核实,1.巩留县聚缘塑业有限公司2020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自2024年8月至今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核查时未见生产及使用燃煤痕迹,未发现堆放散煤,仅有少量生物质颗粒。 2.伊宁县某托盘厂建设项目未依法取得环评手续擅自建设;其配套的燃煤窑炉未建设废气污染治理设施。 部分属实 监督企业完善审批手续,杜绝使用高污染燃料。 1.伊宁县托盘厂已按要求停止使用燃煤窑炉,2026年11月30日前新建符合标准的热风炉,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 2.伊犁州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环评批复要求,杜绝使用高污染燃料。 阶段性办结 无 3 D3XJ202605220001 民森管业有限公司环保手续不全,更换油墨时清洗废液直接排放至下水道,车间内环境差。 伊犁州奎屯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群众反映的公司实为新疆明森管业有限公司,其纱管纸项目于2026年4月7日取得环评批复,目前尚未投产。2026年4月10日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目前正在审核中。 2.环评批复要求该公司油墨辊轴清洗废水经管网接入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 3.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车间内物品堆放杂乱,车间清洁不到位,沉灰堆积,整体环境卫生状况较差。 部分属实 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杜绝无证排污。 1.奎-独经开区环保局督促该公司立即开展车间清扫保洁。5月25日复查时该公司车间环境卫生已有明显改善。 2.奎-独经开区环保局监督该公司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和环保验收制度。 已办结 无 4 D3XJ202605220034 对编号为D3XJ20260510014的举报件处理结果有异议。1、对2018年5月查处情况表示怀疑。2、公开中未提到8大队和9大队两座选矿厂的调查情况。3、阿勒玛勒乡金顶公司建材厂(砖厂)破坏约一平方公里林草地。 伊犁州新源县 涉及公共利益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2018年5月,原新源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对新源县鑫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改变开采方式采矿的违法行为,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第十五条、第三十条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新国土资罚字〔2018〕7号),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2.8大队和9大队两座选矿厂实为新源县金鼎工贸物流有限公司铁矿石选矿一选厂(9大队)和二选厂(8大队)。2017年8月至2025年11月,因该公司选矿厂建设项目未验先投、非法占用草地及建设用地、违规改变草地用途等违法行为被县环保、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依法查处。本次核查发现该企业一选矿厂存在2项违法行为,一是违规改变草原使用用途17.95亩,二是2.98亩草原未办理征占用审批手续。 3.阿勒玛勒乡金顶公司建材厂(砖厂)实为原新源县金鼎工贸物流有限公司建材厂,2021年10月变更为新源县万腾建材有限公司。2023年经县林草局委托有资质的测量单位核实,该公司共违规占用草原41.052亩。针对违规占用草原的违法行为,该公司已缴纳违规占用草原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并编制草原专项植被恢复方案,2025年7月完成9.6亩受损草地植被恢复,剩余31.45亩未修复区域计划于2027-2028年分期完成修复。 部分属实 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督促完成草原植被恢复。 1.针对新源县金鼎工贸物流有限公司选矿厂违规改变草原使用用途的违法行为,新源县自然资源局5月24日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依法立案调查。 2.针对新源县金鼎工贸物流有限公司选矿厂2.98亩草原未办理征占用审批手续的违法行为,新源县林草局5月24日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6月10日前完成覆土及播撒草种。 3.新源县林草局督促新源县万腾建材有限公司在2028年底前完成31.45亩草原植被恢复。 阶段性办结 无 5 D3XJ202605220035 云锦世家小区东侧堆放渣土和建筑垃圾,刮风时有扬尘。 伊犁州伊宁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该区域未设置围挡,周边工地挖掘的土石方在该处堆存,土堆防尘网已破损,大风天气时有扬尘。 属实 清理建筑垃圾,完善措施消除扬尘污染。 1.伊宁市城市管理局已对该区域内的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对该区域道路出入口进行封闭。 2.伊宁市自然资源局已于5月30日完成裸露土地防尘网铺设。 阶段性办结 无 6 X3XJ202605220023 1.奎屯市绿发环境工程公司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异味大,底部未防渗处理,无渗滤液导排系统和截洪沟;2.奎屯东郊一队附近填埋建筑垃圾;3.某取土坑内违规填埋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 伊犁州奎屯市 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经核实,1.该公司建筑垃圾填埋场正在建设中,底部防渗、渗滤液导排系统和截洪沟已建设,填埋场西北角堆存建筑垃圾,并混有少量生活垃圾,现场无异味。 2.奎屯东郊一队附近存在建筑垃圾,来源为房屋拆除作业完成后,遗留的建筑渣土、砖瓦碎块等物料。 3.某取土坑内存在倾倒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无工业垃圾。 部分属实 规范清理填埋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做好后续巡查。 1.该公司已于5月27日将分拣出的生活垃圾运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现有建筑垃圾暂存于场区内,暂存期间落实好“三防”措施,待完成工程验收后规范填埋处理。 2.奎屯市城市管理局落实东郊一队附近地块全封闭管理,已于5月30日完成现场防尘网覆盖,杜绝倾倒建筑垃圾问题再次发生。下一步奎屯市城管局将加强该区域监管,做好防尘网覆盖维护。 3.经开区规划建设局组织开展某取土坑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处置工作,于6月6日前完成该区域周边围挡搭设、监控设施安装、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清运并规范处置。 阶段性办结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