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州直城镇供热管理,维护供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供热秩序,全面提升供热质量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规定,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召开伊犁州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本次听证会定价听证事项及具体报名办法予以公告。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
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听证事项
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是否合法、全面、适当、可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8月11日16:00
地点: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楼524(伊宁市斯大林西路21号)
四、听证会议参加人员
本次听证会共48人参加,具体构成如下:
1.伊犁州直热用户代表共14人;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2人(共4人);
3.州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3人;
4.州直相关部门和县市政府代表共10人;
5.专家学者代表2人;
6.州住建局法律顾问1人;
7.供热企业代表共10人;
8.房地产企业代表共4人。
说明:
1.听证参加人应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心公益,对伊犁州直供热运行情况有所了解,能够按时参加听证会并就听证事项客观公正发表意见。
2.热用户代表自愿报名,按照报名先后顺序,在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遴选产生听证代表,自愿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名额的,由州住建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3.专家学者代表由州住建局聘请。
4.人大代表2名,由州人大常委会推荐。
5.政协委员2名,由州政协推荐。
6.相关州直部门代表、县市政府、企业代表由州住建局邀请。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愿参加本次听证会的人员,自通知之日起至2025年7月20日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箱方式报名。报名时请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0日18时。
联系电话:0999-8071030 0999-8031635(兼传真)
电子邮箱:365098603@qq.com
六、参会注意事项
确定后的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7月11日在伊犁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yl.gov.cn/)进行公示,听证会参加人员需提前熟悉,并在听证会前认真准备发言陈述,填写书面意见(附件2)。参加会议时,提前10分钟到场签到,按照主持人和会议议程安排依次陈述观点(每人正式发言不宜超过3分钟),并在会后提交附件2原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听证会报名表
2.听证会意见建议征集表
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