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五次全会和州党委工作会议部署,聚焦企业办事堵点、产业发展痛点、民生服务难点,加快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推动自治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伊犁州营商环境建设局牵头制定了《伊犁州提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一)》(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当前,伊犁州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产业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各类经营主体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诉求迫切,亟需出台针对性政策破解发展难题、激发市场活力。为抢抓发展机遇,尽快将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根据工作实际紧急需要,按照“依法合规、急事急办”原则,在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的前提下,现对《若干措施》公开征求意见,将原规定不少于30日的公开征求意见时限压缩至10日。
一、征求意见内容
《若干措施》涵盖放宽市场准入、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市场监管、强化服务保障、完善退出机制、实施暖心工程六个方面共19项具体举措(详见附件),公众可围绕政策内容的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以及进一步优化完善措施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二、征求意见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14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dmhhn@126.com,邮件主题注明“《若干措施》征求意见+单位/个人名称”。
信函邮寄:伊犁州营商环境建设局(地址:伊宁市斯大林东路27号,邮编:835000),信封注明“《若干措施》征求意见”。
联系电话:0999-8021365(工作日10:00—13:30,15:30—19:30)。
我们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吸纳,确保《若干措施》更贴合实际需求、更具可操作性。感谢社会各界对伊犁州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1.伊犁州提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一)(征求意见稿)
2.关于《伊犁州提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一)(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伊犁州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6年1月5日
附件1:
伊犁州提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一)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五次全会和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树牢乙方思维,聚焦企业办事堵点、产业发展痛点、民生服务难点,持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自治州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放宽市场准入
(一)常态化开展清理市场准入壁垒。加大对重点领域、特定行业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设置隐性壁垒等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抽查、检查力度,依法整治设置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隐性门槛等问题,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清单之外,各类经营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由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对县市、园区开展抽查,重点排查招投标、政府采购中设置隐性壁垒,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销号”管理,整改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实行企业开办“无感申办”。落实“非禁即入”要求,全面推行企业设立“一窗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公章首次刻制、申领发票、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基本医疗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一表集成、同步办理”。明确申请材料,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材料“1次提交、1日办结”。
二、提高办事效率
(三)实行项目审批极简办结。实行州县联动审批,由州级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县市审批事项,严格执行项目全流程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机制,实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对州本级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审批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总体压减60%以上。
(四)实施园区用地管理标准化改革。督促指导相关县市建立园区“标准地”制度。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伊宁边境经济合作区先行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鼓励其余县市、口岸对已取得工业用地使用权的企业投资改(扩)建工业项目执行“标准地”制度。
(五)简化办税程序。通过新电子税务局功能优化、征纳互动服务、纳税服务热线和纳税人缴费权益保护工作同轨并行,确保多元化申报比例达99%以上,纳税人办税时长缩短70%。全面落实“纳税信用修复便利化”相关要求。
(六)构建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持续推进“综窗改革”,实行“一窗办多事”,围绕经营主体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两个全生命周期,在企业信息变更、企业开办、新生儿出生、退休等方面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从“能办”向“好办、易办”转变。
三、优化市场监管
(七)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全面实行“扫码入企”制度,以数字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统筹“无事不扰”与“有效监督”。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积极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行涉企行政检查减量提质,一次性压减涉企行政检查总频次30%以上。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杜绝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收费。严查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政审批中介、行业协会商会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转嫁费用等违规行为。强化行政检查的执法监督,推广“监督+服务”模式,落实“无事不扰”工作机制。(确因上级专项、突发事件、投诉举报等需实施检查的,经州、县(市)党委、政府批准后执行,不纳入压减范围)。
(八)积极推进触发式、包容审慎监管。对非重点领域一般行业中信用风险低、信用风险一般的经营主体纳入触发式监管,对非现场检查不能满足监管需求的,启动现场检查,营造“无事不扰、有因必查”的营商环境。实施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和较低数额罚款,纠正违法行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州级各行政执法单位每年3月统一公布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严格落实“三不罚”和“三必罚”。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优先采用行政建议、约谈提醒等柔性措施。
(九)实施招标投标阳光工程。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过程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设置限制性或排斥性条件,严禁对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设置隐性门槛和壁垒;建立投标人投诉快速响应机制,确保投诉有效处理。
四、强化服务保障
(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深化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针对州直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政策不兑现、司法判决未履行等失信行为,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健全防范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强化督导调度,切实防范政务失信风险。
(十一)实行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加大惠企政策精准投放,严格落实政策精准推送机制,确保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州直各部门牵头对国家、自治区、伊犁州出台的各类惠企政策进行全面系统梳理,按时纳入“我的伊犁”APP政策库。依托大数据技术,精准匹配符合条件的企业。对企业反映的政策落地堵点,7个工作日内协调解决,解决情况纳入部门考核。
(十二)开展金融助企纾困行动。建立“民营企业纾困需求清单库”,实施“一企一策”专属方案,组织金融机构组团帮扶。搭建“伊融通”融资服务平台,推动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走深走实,实施网格化金融服务,加强对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摸排,提供高效的线上对接渠道和融资跟踪服务。落实落细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政策。针对“拒贷客户再融资”核心问题,开展接力式对接金融服务。不断优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定价管理,有序推进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明示机制,有效推动普惠群体融资成本稳步下降。
(十三)为质量品牌企业提供“新质贷+”服务。落实好“新质贷+”融资担保业务相关政策,大力推进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订单、存货等新型抵质押类贷款。企业申请后30天内做出是否授信的决定,提高线下贷款办理效率”。鼓励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通过降低担保费率、优化反担保措施、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等措施,加大对具有质量荣誉、质量标准、质量认证等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开展融资担保业务,业务办理不超过10个工作日。
(十四)建立企业诉求回应机制。聚焦经营主体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严格执行“有求必应”工作机制;落实“办不了”事项提级回复制度,县市级提级1个工作日内反馈,州级提级2个工作日内反馈;坚持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确保“只跑一次”制度落到实处。
(十五)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从州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协会负责人、市场经营主体中选聘50名“营商环境监督员”,明确监督职责(重点监督“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检查规范、政策落实、窗口服务),每季度召开1次监督员座谈会,收集“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反映的多头检查、执法不规范等问题;依托“12345”投诉平台,对投诉的违规检查问题,实行“台账管理、销号制度”,2个工作日内核查反馈,对违规部门或人员按规定追责。
五、完善退出机制
(十六)完善企业退出便利化机制。实施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整合税务、社保、市场监管等注销环节,实施企业注销“一网通办”。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对未开展经营活动、无债权债务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将公示期压缩至20日,简化注销材料和流程,提升退出效率。
(十七)实行破产事务“一站式”办理机制。州直各单位根据法定职责做好或指导本行业部门对破产企业在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税费处理、信用修复、注销登记等方面的全流程“一站式”服务,企业通过清算实现市场出清。
六、实施暖心工程
(十八)优化准入服务与诉求响应。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预约服务”;在农牧区等特定区域,对利用自有或租赁的宅基地房屋、集体建设用地房屋等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在符合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和城乡规划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经村民委员会核实并出具场所使用证明后,可以准予申请办理登记注册。申请人对场所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安全性承担主体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九)推行包容审慎与联合监管。由县市人民政府统筹制定年度联合检查计划,整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多部门需求,全面实行“一次上门、多项核查”。严禁计划外擅自检查,严格规范检查时段,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经营的干扰。对信用良好、风险较低的经营主体,普遍适用触发式监管与柔性执法,营造“无事不扰、有因必查”的监管环境。
附件2:
关于《伊犁州提升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一)(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五次全会和州党委工作会议,健全州直营商环境政策体系,坚持树牢乙方思维,立足经营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便利度,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在充分吸收借鉴国内先进省市经验做法、结合伊犁本地实际的基础上,按照《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5)》建立的评价体系框架,制定了“放宽市场准入”“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市场监管”“强化服务保障”“完善退出机制”“实施暖心工程”六大方面共十九条措施。
二、起草过程
为保障《措施》内容的科学性、针对性与可操作性,起草工作严格遵循了“学习借鉴—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的闭环流程。
一是深入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梳理并学习借鉴了浙江、上海、江苏、广东、北京、重庆、深圳、杭州、山东、湖南、安徽等国内营商环境创新试点省市的成熟经验与有效做法,重点在“一网通办”、极简审批、数字监管、政策直达、信用建设、市场退出等领域汲取经验和作法,为《若干措施》奠定实践参照。
二是扎实开展实地调研摸排。先后深入11个县市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走访政务服务大厅、产业园区、重点企业及大量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与县市相关部门、基层干部、窗口工作人员及各类经营主体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在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政策兑现、要素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差异化需求,确保政策设计紧贴地气、直击要害。
三是广泛听取市场主体心声。先后组织召开11场企业座谈会,邀请涵盖农业、制造业、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科技创新等一、二、三产业的160余家代表性企业参加。普遍反映了“审批环节多、检查频次高、融资渠道窄、政策感知弱”等突出问题,并提出了“加强精准推送、简化检查程序、提高融资效率”等宝贵建议。
四是多轮征求意见凝聚合力。坚持“开门定政策”,先后8次书面征求了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伊犁监管分局、人民银行伊犁州分行等31个州级部门(单位)及各县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123条,采纳87条、部分采纳20条、未采纳16条。同时根据朱大纲常务副州长和何立荣副秘书长召集的4次专题会议精神,对每一条意见,均进行了认真研究、充分吸纳或沟通说明,修改完善后再次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了共识,确保了措施的协同性和执行力。
三、《措施》的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一)》以“放宽市场准入、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市场监管、强化服务保障、完善退出机制、实施暖心工程”六大方面为框架,共提出十九条具体举措,构建覆盖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兼顾普惠性与差异化的营商环境政策体系。主要内容如下:
(一)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公平开放环境。共2条,核心是明确“能进入”,降低准入门槛,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进入市场。重点围绕清理隐性壁垒、简化企业开办两个维度发力。
(二)提高办事效率,推动项目快速落地。共4条,核心是解决“办得快”,优化审批流程与日常办事体验,衔接企业准入后需求。重点聚焦项目审批、园区用地、办税服务、政务集成四大关键环节。
(三)优化市场监管,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共3条,核心是规范“管得好”,减少非必要干扰,保障市场公平竞争。重点突出规范涉企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招标投标公平三大导向。
(四)强化服务保障,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共6条,核心是支持“活得好”,提供政策与资金支撑,解决企业经营难题。重点从政务诚信、政策直达、金融纾困、“新质贷+”服务、诉求响应、社会监督六方面系统发力。
(五)完善退出机制,畅通市场主体新陈代谢。共2条,核心是保障“退得顺”,解决企业生命周期收尾问题。重点围绕企业注销便利化与破产服务优化两方面施策。
(六)实施暖心工程,赋能小微主体成长。共2条,核心是聚焦“准入、监管、服务”环节,系统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际困难。重点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准入—监管—响应”全链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