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参赛体育赛事奖励办法(修订稿)》于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9日在伊犁州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截至2025年7月30日,收到个人针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参赛体育赛事奖励办法(修订稿)》的短信形式的意见反馈信息1条,内容为“建议减免获奖运动员的学杂费用”。
经研究,不予采纳该意见建议。原因为:一是奖励办法对取得相应成绩的运动员已经进行了物质奖励;二是减免学杂费事宜属于教育部门事权。鉴于上述原因,决定不予采纳。
特此公告。
伊犁州体育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