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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4月4日-2025年4月15日在伊犁州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截至2025年4月16日,未收到单位或个人针对《关于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电话、电子邮件及信函等形式的意见反馈信息。
特此公告。
伊犁州林草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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