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特编制完成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伊犁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自治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积极服务企业和群众信息公开需求。
(一)主动公开方面。严格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政府文件、政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财政预(决)算和招考录用等信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州直14个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3477条,其中伊犁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919条。充分发挥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重要政务信息,形成传播合力,“伊犁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693条,总订阅数18210个;“伊犁政府网”新浪微博发布信息721条,总关注量140327个。做好政策制定过程中的预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开展公开征求意见,及时发布意见征集及采纳信息16条,发布新闻发布会现场实录4场,发布在线访谈实录6期。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强化服务理念,规范办理流程,加强沟通协商,提升工作质量,依法依规做好全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5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1件,结转上年度继续办理4件,办结174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因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29件,结果纠正1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和“三校五审”“先审后发”机制,保障发布信息权威、准确、及时。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持续优化完善政府网站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栏目。
(四)平台建设方面。持续优化州政府网站栏目和功能设置,提升信息发布与服务展示规范性。建设“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保障企业知情权与监督权。持续开展州直14个政府网站及78个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测,确保门户网站安全稳定运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州直、县(市)两级坚持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本级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常态化督办整改机制。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围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2025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要求,组织全州开展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1次,召开部署全州政务公开工作会议1次。三是社会评议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问卷调查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四是责任追究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2025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除特别说明数据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均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xjy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内查询并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伊犁州数字化发展局)联系,地址:伊宁市青年街8号;邮编:835000;联系电话:0999-8024006;电子邮箱:xjylzf@sina.cn。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1 |
0 |
4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9 |
10 |
16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2859645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847845 |
||
|
行政强制 |
8432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5230.5631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4 1 2 0 4 0 17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7 0 2 0 4 0 10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1 0 0 0 0 1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7 0 0 0 0 0 4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7 1 2 0 4 0 17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10 9 7 28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还需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务新媒体管理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升政策解读质效,采用政策简明问答、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解读政策文件,全面深入、通俗易懂地开展解读。二是严格政务新媒体监测管理,加强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推进全州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