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伊犁州《关于做好自治州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函》的要求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紧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和住建工作深度融合,切实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聚焦住建领域重点工作,通过伊犁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其中规范性文件2件,信息简报17件,预决算信息2件。同时加大对民生实事城乡基础设施管网更新改造、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公租房“小切口”等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走深做实。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均严格按照《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和答复。未发生因公开不及时或公开不准确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不断优化监管机制,按照伊犁州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要求,认真填写信息公开申请书,逐级审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表,严格履行保密审查手续,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权威、安全。
(四)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对照市、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五)加强监督保障。健全管理机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强化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价,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共效果、群众满意度、群众意见和投诉处理落实情况,全面了解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制发件数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互动回应与公众需求衔接的精准度有待提高,依申请公开和公众咨询的答复工作虽能保障,但通过分析共性咨询主动形成知识库、或就市政保供、物业管理等高频民生话题进行前瞻性集中回应方面,主动性尚有提升空间。下一步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探索建立“民生关切”主动回应机制,定期梳理分析咨询投诉高频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并动态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