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布伊犁州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伊犁州教育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严格按照自治区、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紧紧围绕自治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教育工作信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力推动了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通过自治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2025年伊犁州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公告、伊犁教育系统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及阳光招生违规举报投诉渠道等信息4条。办理人大政协提案议案47件。办理“领导留言”7件次,答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118件。信访化解矛盾47件,做到有矛盾诉求及时化解。
(二)申请公开方面
伊犁州教育局2025年接受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伊犁州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及时调整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局属各处室之间的联系。确保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
伊犁州教育局信息公开主要依托政府网站,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常态化维护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为公众获取相关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五)监督保障方面
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审核制度,把牢信息公开审核关,切实提升公开质量。按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工作,确保政务信息报送及新媒体信息发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4.4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伊犁州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做到常规性工作按时公开,重大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不宜或不能公开的绝不泄密,但与群众的期望值相比,在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政务公开人员工作水平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2026年,伊犁州教育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加强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的学习,提升政务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