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关于做好自治州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函》要求,结合州工信局实际,现编制完成《伊犁州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自治州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州工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州党委工作会议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10+1”产业集群和“2+10+X+N”产业体系建设,聚焦工业强基增效和转型升级,紧盯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优化服务方式,着力推进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推动政府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2025年,共公开信息2条,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州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进一步提升和改进:一是需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需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三是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
今后,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深入落实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各项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围绕全局重点工作,聚焦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定不移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同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重要内容,稳步提升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