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伊犁州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我局收集整理了伊犁州“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第一批)(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告。请各牵头单位抓好工作落实,积极协同配合检查单位,制定计划,统筹做好联合检查工作,其他配合检查单位要主动配合做好检查工作。
附件:伊犁州“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第一批)
伊犁州司法局
2025年8月4日
伊犁州“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第一批)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主体
部门任务分工
检查方式
检查频次
检查对象
1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牵头单位
州应急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工贸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检查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资质等情况。
现场检查
一年一次
工贸企业
配合单位
州市监局
检查特种设备及作业管理人员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情况。
州生态环境局
检查排污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州消防支队
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和使用等情况。
州工信局
对设备使用年限和更新情况的检查。
州住建局
检查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
2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牵头单位
州应急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危险化学品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检查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资质等情况。
现场检查
一年一次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仓储、带有储存设施)企业
配合单位
州市监局
检查特种设备使用保养维护、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情况。
州生态环境局
检查企业申报废弃的危险化学品收集、储存、利用、处置的污染环境防治等情况。
州消防支队
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和使用、消防队伍建设等情况。
3
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监管
牵头单位
州应急管理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矿山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检查矿山安全生产、人员资质等情况。
现场检查
一年一次
非煤矿山、煤矿生产经营企业
配合单位
州自然资源局
检查矿山企业开采资质、采矿许可范围、超层越界、非法盗采等情况。
州公安局
检查矿山企业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民用爆炸物品(如炸药、雷管等)的资质、爆炸物品的储存条件(如仓库安全标准)、使用记录、领用退库制度等情况。
州市监局
检查特种设备及作业管理人员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等情况。
州人社局
检查劳动合同、用工行为等;监督指导工伤保险、工伤认定等情况。
4
车用气瓶综合监管
牵头单位
州市监局
对车用气瓶检验机构、气瓶充装单位的安全检查。
现场检查
一年一次
加装车用气瓶的车辆使用人、使用企业、气瓶充装单位
配合单位
州公安局
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严格按照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及《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依据机动车生产厂家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公布的双燃料机动车(汽油/天然气/液化气),比对车辆合格证及公告,对车辆燃油种类签注在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上;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加大查处力度,如发现有私自加装气瓶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之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州交通运输局
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道路运输企业使用非法改装机动车(含非法加装车用气瓶)开展经营活动进行专项检查;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对非法加装车用气瓶(非法改装车辆)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车辆动态管理制度,督促车用气瓶按期检验。
5
电梯安全综合监管
牵头单位
州市监局
对电梯生产、使用、检验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对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监管;对物业单位电梯使用的监管。
现场检查
一年一次
电梯生产企业、房屋建设单位、电梯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管理人,电梯维保单位
配合单位
州住建局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电梯维保单位对住宅小区内的电梯使用开展定期安全巡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向电梯维保单位申请维修和保养。确保电梯使用的安全性。
6
校园食品安全检查
牵头单位
州市监局
检查学校膳食经费管理制度;供餐运营管理;校长负责制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加工制作过程控制;学校是否在食堂或其他醒目位置公示学生餐的带量食谱;社会共治等情况。
现场检查
每学期开学季(共两次)
中小学校园食堂
配合单位
州教育局
检查学校主体责任落实、学校食堂经营管理、食材采购、原料及成品配送、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原料贮存、加工制作、陪餐、食品留样、有害生物防制、收费管理、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管理等情况。
州公安局
配合市场监督、教育、卫健委等部门对校园食品在采购、加工、出售等方面进行联合检查;处理检查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与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加大行刑衔接力度。
州财政局
对营养膳食补助等专项资金进行监管。
州卫健委
针对校园食堂营养配餐、科普宣传等方面开展检查。
7
对地图工作的综合监管
牵头单位
州自然资源局
对地图编制资质、地图审核监督检查。
现场检查
一年一次
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生产销售、井口、出口单位
配合单位
州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对地图出版监督检查。
州教育局
对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地方性中小学地图监管。
州市监局
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利用地图产品发布广告行为的监督检查。
州文广旅局
对文化馆、博物馆、景区的地图监管。
州商务局
对各类展会、展览的展示地图进行指导。
州网信办
对互联网地图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的监督检查。
8
矿山开采活动综合监管
牵头单位
州自然资源局
检查是否越界开采、无证开采;检查矿山企业是否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检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缴纳情况,监督生态修复方案实施。
现场检查
一年一次
矿山企业
配合单位
州应急管理局
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施工、投产)落实情况;隐患排查,监督井下/露天开采的安全措施(如边坡稳定、通风系统、防透水、爆破管理等)。
州生态环境局
检查矿山企业开采活动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情况。
州公安局
监督爆破作业单位资质,检查炸药、雷管等危爆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合规性;配合打击非法采矿、暴力抗法等犯罪行为。
州林草局
检查采矿活动是否违规占用林地或草原,是否办理林木采伐许可;监督企业落实生态补偿措施(如植被恢复费缴纳)。
州水利局
检查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防治因开采引发水土流失;监督矿坑排水、选矿废水是否违规排放或污染地下水;检查是否违规取用水、损毁水利设施、侵占河湖管理岸线。
州市监局
检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许可内容;查处无合法来源矿产品的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