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样方法
1.1抽样型号或规格
所抽样品应为同一型号规格、同一批次的产品,优先抽取主导产品。对于同一生产企业及经销商可以抽取不同规格的样品。
1.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样品应当由抽样人员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或者生产线末端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样。所抽取的产品应在产品贮存期内并能满足检验及异议处理时间要求。
从同一生产者、同一标准生产的同一商标、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
3.5万块-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随机抽取80块样品,40块为检验样品,40块为备用样品。
1.3样品处置
1.3.1检样、备样应分别封样,并加以标注。
1.3.2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应提供产品的分类、规格、类别等信息,并在抽样单中注明签章确认。
1.3.3样品在运输、存储过程中应防止污染、撞击。
1.4抽样单
应按照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生产者或销售者相关信息。对于产品检验所需的样品规格型号等技术参数信息,应由被抽生产者或销售者提供,在抽样现场获取,并经生产者或销售者确认。
2、检验项目、依据、方法
表1
序号 |
检验项目 |
检验方法 |
1 |
强度等级 |
GB/T2542-2012 |
2 |
石灰爆裂 |
GB/T2542-2012 |
3 |
冻融试验 |
GB/T2542-2012 |
4 |
放射性核素限量 |
GB6566-2010 |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3、判定规则
3.1 依据标准
GB/T 5101-2017 烧结普通砖
GB/T13544-2011烧结多孔砖和多孔砌块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 判定原则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备注中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