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合执法
按照每月交通运输领域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确定的联合执法时间、点位及执法事项,合理调配执法人员与执法车辆。每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3次,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5月至10月旅游高峰期,加大执法力量投入。每周在旅游运输企业、景区(景点)、旅游集散中心、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果子沟、乔尔玛、那拉提进出河谷卡口等场所,加大对客运车辆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服务质量监管,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联合执法期间,每年至少2次深入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开展走访、普法宣传等工作。通过组织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企业和从业人员宣传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同时,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与指导服务。
二、综合检查
(一)“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监管(1月至3月)。以春运、春节、“全国两会”期间返乡探亲、节后返岗、外出务工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道路客货运量快速增加、大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五一”“端午”期间安全生产监管(4月至6月)。以“五一”“端午”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节假日出行及旅游小高峰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检查。安排部署汛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对水运企业开展一次船舶下水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7月至8月)。以高温、汛期、暑期学生返乡返校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高温、汛期、暑期学生返乡返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做好各行业领域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道路危化品运输和旅游包车、班车客运、维修驾培行业、船舶适航及水上交通、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装载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四)“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监管(9月至10月)。以应对“中秋”“国庆”客流、人流、车流高峰以及农民工外出务工为重点,在节前开展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重点对旅游包车、班车客运、汽车客运站、维修驾培行业、重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路域环境整治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
(五)岁末年初、“元旦”期间安全生产监管(11月至2026年元月)。以岁末年初、“元旦”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寒潮、雾霾、冰雪等天气和各类可能存在的“抢工期”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
序号 |
检查类型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1 |
“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监管 |
2025年1月至3月 |
以春运、春节、“全国两会”期间返乡探亲、节后返岗、外出务工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道路客货运量快速增加、大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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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五一”“端午”期间安全生产监管 |
2025年4月至6月 |
以“五一”“端午”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节假日出行及旅游小高峰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检查。安排部署汛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对水运企业开展一次船舶下水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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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
2025年7月至8月 |
以高温、汛期、暑期学生返乡返校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高温、汛期、暑期学生返乡返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做好各行业领域夏季高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对道路危化品运输和旅游包车、班车客运、维修驾培行业、船舶适航及水上交通、重点货运源头企业装载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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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监管 |
2025年9月至10月 |
以应对“中秋”“国庆”客流、人流、车流高峰以及农民工外出务工为重点,在节前开展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重点对旅游包车、班车客运、汽车客运站、维修驾培行业、重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路域环境整治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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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元旦”期间安全生产监管 |
2025年11月至2026年元月 |
以岁末年初、“元旦”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寒潮、雾霾、冰雪等天气和各类可能存在的“抢工期”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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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检查
1.危险货物运输:强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车辆监管。计划全年全覆盖开展州直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行政执法检查2轮,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2.旅游(包车)客运:规范州直道路旅游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引导和促进旅游客运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制定下发《伊犁州道路旅游客运企业服务质量及安全生产评估量化指标》,预计在4月旅游旺季来临前,对伊犁州辖区旅游运输企业开展质量服务和安全生产量化评估。
3.水运企业:紧盯“五一节”“儿童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点和旅游高峰期对所有的水运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全州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继续巩固。
4.交通工程质量监督:2025年计划在建管处的牵头下,对在建项目开展综合监督检查2次,对新开工项目及续建项目检查侧重点不同。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序号 |
检查类型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1 |
第一次综合监督检查及原材专项 |
2025.3.24~ 2025.4.20 |
新建项目的检查内容侧重从业单位人员、设备履约,制度建设,体系建设,驻地及场站建设等内容,对施工准备情况作出评价,并对进场的原材料和自采材料进行抽检。续建项目的检查内容侧重年度质量责任登记动态管理情况、复工各项准备工作开展情况、人员到位情况、工地试验室合格性检查以及试验工作开展情况、复工后进场原材料、自采材料及工程实体进行质量抽检。 |
3月20日前编制第一次综合监督检查方案 |
2 |
年终综合监督检查 |
2025.9.1~ 2025.9.26 |
检查内容侧重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质量管理行为检查、检查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运行情况、施工工艺控制、“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平安工地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及原材料合格情况、质量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及考核评价排序,对排名靠前的单位提出表扬,对排名靠后的单位提出通报批评。 |
8月25日前编制年终综合监督检查方案 |
5.2025全年计划在建管处的牵头下,对州本级公路建设项目(含PPP项目)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对县市公路工程质监机构工作进行服务指导2次,专项检查安排详见下表:
序号 检查类型 时间 内容 备注 1 专项检查 2025.2.20~ 3.1 复工复产之前对州本级项目工地试验室开展专项检查 2 2025.3.24~ 2025.4.20 对州本级项目原材料、自采材料及工程实体进行质量抽检。 与年初综合监督检查合并进行 3 2025.5.12~ 2025.5.30 对县市公路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第一次服务指导,并抽检县市重要农村公路及危桥建设项目。 4 2025.6.3~ 2025.6.28 对州本级项目开展桥隧工程质量安全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桥隧专项监督检查针对技术难度大、施工复杂、高风险的桥梁、隧道全覆盖进行。 5 2025.9.1~ 2025.9.26 对县市公路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第二次服务指导,抽检并抽检县市重要农村公路及危桥建设项目,原则上不与第一次抽检的项目重复。 与年终综合监督检查合并进行 6 2024.11.10~ 2024.11.20 开展州本级项目各工地临时试验检测机构信用采集专项工作。 7 机动安排 缺陷责任期“回头看” 8 机动安排 完成好州局临时安排的专项监督检查任务
6.专项整治检查(贯穿全年)。根据伊犁州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对各县市交通领域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不定期进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职权范围,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检查对象全部纳入,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