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发布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伊犁州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监督渠道,更好地服务社会公众,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与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我局还按照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本年度,我局编制主动公开目录45条(累计编制目录100条),及时通过“州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对外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为100%。行政许可34项,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24件,受理各类公众办事申请10000余件次,办理“领导留言”、州长信箱转办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370余件,累计接听12328热线11178次(其中,投诉类2366件,信息咨询类8812件),办结率10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4年度,伊犁州交通运输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为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平台维护和公开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发布”和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及时性。同时,按照相关要求,集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及时修正存在的问题。
(四)平台建设。围绕交通运输发展大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着力做好公路建设、运输保障、服务民生等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积极宣传交通建设项目推进工作,分别于春节、旅游旺季参与伊广行风热线2场,着力解决春运期间及旅游旺季涉及民生的保通保畅工作。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核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查,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的要求,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及时、准确、安全。通过建立监督保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重视、分管领导亲自抓、各业务处室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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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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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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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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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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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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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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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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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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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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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5.495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信息存在发布滞后的情况。二是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还不够充分,对公众意见和建议的反馈机制有待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明确各环节责任,确保信息及时发布。二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并茂、案例分析等多种方式,提高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和易懂性。三是进一步拓宽与公众的互动渠道,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建立健全公众意见和建议的收集、整理和反馈机制,不断提升公众对交通运输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