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伊犁州国防动员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州政府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相关要求,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制度健全,及时做好各类信息的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规文件规定,2024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两种:行政许可103件、行政处罚3件,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审批文号、审批时间等全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共受理并办结依申请公开5件,办结率100%,无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三审三校”的发布审核制度,配合州政府对本部门网站内容及时检查更新,确保公开的信息资源权威、准确、及时。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发布调整更新本部门政府信息,其中机构信息1条、领导信息1条、发布权责清单16项,方便群众第一时间了解政策和信息,确保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进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
(五)监督保障情况。明确业务处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并督促相关责任处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188.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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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显著的改进,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不足、公开方式比较单一。二是对信息分辨能力不够。因单位性质属于涉密部门,部分工作内容无法公开,因此在日常的工作中,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能公开的把握还不科学,对各类信息未进行及时分类。三是专业力量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与州政府要求存在一定差距。
针对这些问题,我办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精神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文件解读力度,提升解读材料易懂性,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办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我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