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县市 | 地块名称 | 报告编制单位 | 调查结论 | 提交报告数 | 评审时间 | 评审结论 | 是否移出调查名录地块清单 |
1 | 新源县 | 新源县工人文化宫项目地块 | 伊犁玖道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根据前述分析内容可知,本地块历史用地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中的公园绿地,从未开展任何工业活动。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建设,土壤、地下水等无污染、破坏等情况,地块周围区域不会对本调查地块土壤产生不利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本项目符合《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一住两公”等土壤污染防治文件要求,地块可用于公共服务用地 | 1 | 2025年1月8日 | 本调查报告调查内容与程序基本符合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初步开展了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原则同意通过初审。报告已完成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意通过审查,并按程序上报。 | 是 |
2 | 伊宁市 | 伊宁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项目地块 | 伊犁玖道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污染源不会对本地块土壤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范要求,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用于公共服务用地。 |
1 | 2025年1月8日 | 本调查报告调查内容与程序基本符合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初步开展了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原则同意通过初审。报告已完成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意通过审查,并按程序上报。 | 是 |
3 | 霍尔果斯市 | 2024-32号地(青岛路以南、连霍高速以西) |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基本无可能的污染源,因此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 1 | 2024年12月20日 | 本调查报告调查内容与程序基本符合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初步开展了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原则同意通过初审。报告已完成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意通过审查,并按程序上报。 | 是 | |
4 | 霍尔果斯市 | 霍尔果斯市2024-33号地(青岛路以南、连霍高速以西) |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基本无可能的污染源,因此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用于科研用地。 | 1 | 2024年12月20日 | 本调查报告调查内容与程序基本符合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初步开展了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原则同意通过初审。报告已完成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意通过审查,并按程序上报。 | 是 | |
5 | 霍尔果斯市 | 霍尔果斯2024-34号地 | 通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基本无可能的污染源,因此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地块可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 1 | 2024年12月20日 | 本调查报告调查内容与程序基本符合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初步开展了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原则同意通过初审。报告已完成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意通过审查,并按程序上报。 | 是 | |
6 | 伊宁市 | 2024年伊宁市巴依库勒路以西、伊纳克街以北地块 | 伊犁玖道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地块原规划为耕地、园地、林地,一直未利用,从未开展任何工业活动。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建设,土壤、地下水无污染、破坏等情况,地块周围区域不会对调查地块土壤产生不利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调查。地块可用于居住用地。 | 1 | 2024年6月11日 | 本调查报告调查内容与程序基本符合国家《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初步开展了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原则同意通过初审。报告已完成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意通过审查,并按程序上报。 |
是 |
7 | 伊宁市 | 伊犁州伊宁市2024年公租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块 | 伊犁玖道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地块内历史上未开展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历史和现状均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地下输送管、储存池或渗坑,现状和历史上均未作为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等生产活动,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等污染情形。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建设,土壤、地下水等无污染、破坏等情况,地块周围区域不会对本调查地块土壤产生不利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该地块可用于第一类用地。 | 1 | 2025年1月20日 | 本调查报告调查思路与方法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要求,开展了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原则同意通过初审。报告已完成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意通过审查,并按程序上报。 | 是 |
8 | 新源县 | 新源县喀木斯特烈士墓保护区建设项目地块 | 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污染源不会对本地块土壤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范要求,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用于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 |
1 | 2025年2月21日 | 本调查报告调查思路与方法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要求,开展了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原则同意通过初审。报告已完成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意通过审查,并按程序上报。 | 是 | |
9 | 伊宁市 | 伊宁市山东路以北,西安南路以西地块 | 伊犁玖道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污染源不会对本地块土壤产生不利影响,根据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规范要求,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可用于居住用地。 |
1 | 2025年1月20日 | 本调查报告调查思路与方法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要求,开展了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原则同意通过初审。报告已完成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意通过审查,并按程序上报。 | 是 |
10 | 伊宁市 | 伊宁市克伯克于孜路以西,宁远路以北地块 | 伊犁玖道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地块内历史上未开展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历史和现状均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地下输送管、储存池或渗坑,现状和历史上均未作为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等生产活动,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等污染情形。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建设,土壤、地下水等无污染、破坏等情况,地块周围区域不会对本调查地块土壤产生不利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该地块可用于第一类用地。 | 1 | 2025年3月18日 | 本调查报告调查思路与方法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要求,开展了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原则同意通过初审。报告已完成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意通过审查,并按程序上报。 | 是 |
11 | 伊宁市 | 伊宁市山东路以南,规划路以西地块 | 伊犁玖道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地块内历史上未开展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历史和现状均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地下输送管、储存池或渗坑,现状和历史上均未作为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等生产活动,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等污染情形。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建设,土壤、地下水等无污染、破坏等情况,地块周围区域不会对本调查地块土壤产生不利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该地块可用于第一类用地。 | 1 | 2025年3月18日 | 本调查报告调查思路与方法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要求,开展了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原则同意通过初审。报告已完成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意通过审查,并按程序上报。 | 是 |
12 | 特克斯县 | 特克斯县九宫新城经六路以东纬六路以北住宅地块 | 伊犁玖道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地块内历史上未开展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历史和现状均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地下输送管、储存池或渗坑,现状和历史上均未作为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等生产活动,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等污染情形。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建设,土壤、地下水等无污染、破坏等情况,地块周围区域不会对本调查地块土壤产生不利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该地块可用于第一类用地。 |
1 | 2025年4月20日 | 本调查报告调查思路与方法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要求,开展了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原则同意通过初审。报告已完成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意通过审查,并按程序上报。 | 是 |
13 | 特克斯县 | 伊犁州特克斯县阔克铁热克乡重点防雹基地建设项目地块 | 伊犁玖道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地块内历史上未开展过任何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历史和现状均无工业废水排放沟渠、地下输送管、储存池或渗坑,现状和历史上均未作为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等生产活动,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等污染情形。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工业建设,土壤、地下水等无污染、破坏等情况,地块周围区域不会对本调查地块土壤产生不利影响,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第一阶段土壤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该地块可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1 | 2025年5月25日 | 本调查报告调查思路与方法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的要求,开展了地块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原则同意通过初审。报告已完成修改、补充和完善,同意通过审查,并按程序上报。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