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开展“奎-独-乌”区域和“伊宁市及周边区域”大气环境整治,印发实施《伊犁州大气环境整治“2024-2025年”行动方案》,有序推动涉及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工业源污染深度治理、面源污染治理、机制建设、能力建设、加强执法力度等方面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散煤用户清洁取暖改造,累计完成清洁取暖改造38697户。动态更新伊犁州环境监管重点排污单位。持续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继续推进钢铁、焦化、水泥行业实施全过程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50吨的39家企业和涉及重点行业的19家企业制定“一企一策”污染治理措施202项,投入资金10.3亿元,减少污染物排放量5361.9吨;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施工工地项目289个,并督促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监测设备。持续保持和提高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州直城市(县城)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认真落实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要求,公交、出租电气化率达到100%。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伊宁市及周边区域”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1轮次,“奎-独-乌”区域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7轮次。通过综合施策,2024年,伊宁市环境空气优良率达到95.6%,同比分别上升9.1个百分点。PM2.5年平均浓度为27.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7.2%。伊宁市未发生重污染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