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伊犁州直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5)及《伊犁州直“两定”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流程(试行)》等规定,对2025年州直第一批新增门诊统筹(含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后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就上述零售药店是否符合国家和伊犁州新增门诊统筹(含门诊慢性病)相关规定的情况向伊犁州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反映。
联系人:何丹联系电话:0999-8810182
伊犁州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10月28日
附件:伊犁州直2025年第一批新增门诊统筹(含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