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伊犁州直“两定”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流程(试行)》的规定,对2025年第一批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自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公示期内,可就上述医疗机构是否符合国家和伊犁州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相关规定的情况向伊犁州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反映。
联系人:刘鹏联电话:0999-8810182
伊犁州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4月18日
附件:伊犁州直2025年第一批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