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州直房地产核心指标高速增长并好于全区平均水平,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7.2%,好于全区14.7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3.3%、25.9%,分别高出全区9.3、16.7个百分点。为推动房地产高质量健康发展,今年5月,伊犁州启动房地产“四类”行业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模式。
伊犁州直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四类行业主体都将纳入自治区智慧住房信用评价体系集中管理,通过量化评价企业的信用状况,遏制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烂尾楼等乱象,减少“劣币驱逐良币”现象,推动房地产行业良性竞争。同时,信用评级结果可作为土地拍卖、融资贷款等环节的参考依据,限制高负债、高风险企业无序扩张。
5月8日—10日,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邀请自治区平台管理专家来伊对州直住建部门负责人及行业主体代表500余人进行了信用评价工作专题辅导。参培企业一致认为,实行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一方面有利于企业加强合规经营、精细化管理,形成长期发展导向,如企业获得高信用等级可增强消费者信任度,促进销售,如购房者更倾向选择信用良好的开发商。
房地产信用评价体系不仅是事中事后监管的依据,更是推动行业从粗放走向成熟、从“高杠杆、高周转”向“高质量、高信用”转型的关键机制,同时还可以实现跨部门共享信用数据,打破信息孤岛,提升协同治理效率。伊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立足实际,强化平台管理,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性机制,实现企业、消费者、政府与社会的多方共赢,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好房子”提供更有力支撑。(通讯员郑怀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