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如现居住房屋存在实际困难或居住不便的,可前往负责管理的房管所提交调房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工作、就学、就医等相关证明)。本次调房申请人员轮候名单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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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根据申请人“三审三公示”中提交材料的申请人数、年龄等信息,进行分配。根据《伊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章 保障方式中,第八条:公租房配租面积应与申请家庭的人数相对应。2人以下(含2人)家庭原则上配租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上4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3人户家庭原则上配租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4人以上(含4人)家庭可配租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6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因申请人员的年龄及特殊情况不同,所以多层所分配楼层不同,高层不限。部分提交调房诉求的申请人处于轮候状态,是因申请人提出诉求的房源范围内,当前可调换房源与申请人分配条件不匹配,暂无法直接予以配租。根据相关规定,需将其纳入轮候序列,待对应房源腾空后,将按照轮候管理规则依次统筹分配。
伊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