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压紧压实矿山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引导广大矿山从业人员主动排查、及时上报身边安全隐患。现对伊犁州2026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矿山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惩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奖励案例(20起)
奖励案例一:2026年5月7日,伊泰伊犁矿业煤矿调度中心徐某现场巡检时发现,剥离二队1310中部某采空区降深作业无监护,不符合要求。徐某立即制止作业,安排作业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并现场督促,待监护人到岗后恢复作业。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徐某1000元。
奖励案例二:2026年8月1日,伊泰伊犁矿业煤矿生产技术管理中心柴某现场巡检时发现,采场北帮+1310m平盘某采空区警戒缺失,存在人员车辆误入的风险。当即汇报安全隐患,同时联系现场管理人员恢复警戒。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柴某600元。
奖励案例三:2026年4月15日,伊泰伊犁矿业煤矿防灭火管理中心职工金某现场巡检时发现,+1370m排土场18号自卸车排土后,车厢未全部放下行驶,车厢底距离大梁落点20厘米,立即叫停车辆,现场批评教育驾驶员及排土指挥员。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金某400元。
奖励案例四:2026年7月17日,伊泰伊犁矿业煤矿机电管理中心孙某巡检时发现,北区选煤厂混煤仓顶2层给煤机皮带层、筒仓接缝处防护措施不到位,防护盖板与两侧搭接平台不足20厘米,未采取固定措施,存在高处坠落风险。当即现场设置警戒,联系现场负责人当场整改,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孙某400元。
奖励案例五:2026年5月9日,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综采队电工刘某检修时发现一部皮带抱闸故障,立即报告安全隐患,企业立即组织人员检修处理。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刘某300元。
奖励案例六:2026年5月14日,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综采队陈某检修时发现2304胶带运输顺槽消防材料缺少沙子,立即报告安全部门,企业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补充。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刘某300元。
奖励案例七:2026年4月30日,南方矿业奴拉赛铜矿拉运工赵某装运作业前,在对巷道顶板排查中发现片帮冒顶,立即进行排除隐患。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赵某200元。
奖励案例八:2026年5月2日,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综采队刘某检修时发现2304胶带运输顺槽风门联锁绳损坏,立即报告安全隐患,企业立即组织人员更换连锁绳,确保风门正常关闭。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刘某200元。
奖励案例九:2026年5月13日,中煤皮里青煤矿采煤班装载机司机郑某在安全巡查时发现,+850m内排土场道路外侧土挡约80米长度范围内未设置反光柱,夜间行车存在安全风险。郑某第一时间报告事故隐患,安全管理部核查并立即整改落实。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郑某200元。
奖励案例十:2026年5月19日,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综采队王某检修时发现2304轨道运输顺槽注浆管爆管,立即报告安全隐患,企业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处理,避免工作面出现溃浆。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王某200元。
奖励案例十一:2026年5月25日,中煤皮里青煤矿机电维修工阿某安全巡查发现,坑口临时维修车间检修用脚手架钢质铺板两头挂钩开裂,存在断裂风险,阿某将问题报告至安全管理部,安全管理部核实并督促整改落实。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阿某200元。
奖励案例十二:2026年6月29日,中煤皮里青煤矿地测防治水部白某安全巡查时发现,南帮东段+850m内排土场至南外排土场防洪渠通道过路排水管由一根直径108毫米PE管联通排水渠,不满足大到暴雨天气排水需求,白某第一时间上报隐患,同时组织机械设备疏通排水通道,上报采购材料进行更换。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白某200元。
奖励案例十三:2026年7月1日,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机运队电工郑某发现,强力皮带巷变坡点处皮带底托辊损坏,立即报告安全隐患,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处理。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郑某200元。
奖励案例十四:2026年7月13日,中煤皮里青煤矿工程技术部孙某发现,公司联合编制作业措施内容不全面,措施针对性不足,缺少设备距离、人员站位等内容,将问题报告至安全管理部,企业立即组织修订完善相关内容。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孙某200元。
奖励案例十五:2026年7月15日,中煤皮里青煤矿露天生产区挖掘机司机卡某安全巡查时发现,北帮+800m坡面中部有伞檐、局部塌落隐患。卡某立即报告隐患,安全管理部现场核查并督促问题整改。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米某200元。
奖励案例十六:2026年7月25日,中煤皮里青煤矿生产调度中心姬某视频监控巡查时发现,+740m水平C43煤层东侧出现冒烟现象,第一时间上报安全管理部,并调配设备对冒烟区域开展处置,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姬某200元。
奖励案例十七:2026年5月18日,南方矿业群吉萨依铜矿信号工徐某值班时通过监控发现,1224中段CM7硐口水管破裂,喷水处对面有配电箱及变压器,当即上报安全隐患,带班领导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徐某100元。
奖励案例十八:2026年7月30日,南方矿业群吉萨依铜矿职工赖某前往食堂就餐途中发现,生活区一处配电箱箱盖被大风刮损、即将脱落,立即上报安全隐患,安全科组织人员进行更换。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赖某100元。
奖励案例十九:2026年7月4日,天华矿业职工张某报告,矿山风机管口与风道衔接处漏风未进行填埋,安全科立即组织人员用混凝土封堵,消除安全隐患。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张某50元。
奖励案例二十:2026年7月20日,天华矿业职工杨某巡检中发现,一、二号球磨配电房接线盒盖子损坏,有触电风险,立即上报安全隐患,安全部核实并督促整改。企业按照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奖励杨某50元。
惩罚案例(20起)
惩罚案例一:2026年7月25日,伊泰伊犁矿业煤矿排土场安全管理中心赵某巡检时发现,中铁十九局在+1330m排土场排土作业中违章操作,车辆冲撞挡墙。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中铁十九局2000元。
惩罚案例二:2026年7月17日,天华矿业中深孔作业人员绍某、孙某、邓某,在作业期间未将个人佩带的气体检测仪器开机,违规将气体检测仪器装入包内。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共处罚绍某、孙某、邓某1900元。
惩罚案例三:2026年5月22日,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综采队郑某未及时组织人员对皮带机尾调平、调直,未及时清理皮带机尾浮煤,导致皮带与皮带架长时间摩擦。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郑某500元。
惩罚案例四:2026年7月27日,伊泰伊犁矿业煤矿露天采场,安全管理中心李某巡检时发现,中铁十九局59号自卸车偏装,存在安全隐患。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中铁十九局500元。
惩罚案例五:2026年7月8日,天华矿业掘进班吴某、林某,在独头掘进作业时未将局扇打开,违章作业。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共处罚吴某、林某400元。
惩罚案例六:2026年6月5日,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开掘队马某组织人员在三采区掘进工作面掘进期间,迎头一排顶锚2处排距大于800mm,未按标准施工,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马某300元。
惩罚案例七:2026年4月2日,中煤皮里青煤矿安全副经理马某安全检查中发现,坑口警卫班班长孙某在值班过程中对车辆管理松懈。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孙某200元。
惩罚案例八:2026年4月6日,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综采队采煤机司机李某,在2304采煤工作面割煤期间遇到紧急情况未及时停机,割头截齿割到防倒油缸连接头上。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李某200元。
惩罚案例九:2026年4月30日,中煤皮里青煤矿矿长张某安全检查中发现,中铁十九局剥离队洒水车司机卓某转弯时未主动避让,未观察道路,未鸣笛行驶,违章操作。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卓某200元。
惩罚案例十:2026年6月9日,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机运队职工马某,在三采区下山施工架空乘人装置横梁掏槽期间,未按规定正确佩戴护目镜,违章作业。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马某200元。
惩罚案例十一:2026年6月13日,南方矿业奴拉赛铜矿检修工马某,在开展登高作业时未规范佩戴安全带,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违章作业。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马某200元。
惩罚案例十二:2026年6月23日,中煤皮里青煤矿分公司党委书记李某安全检查中发现,中煤建安公司员工在二号楼装修瓷砖切割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护目镜、手套。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中煤建安公司200元。
惩罚案例十三:2026年7月2日,中煤皮里青煤矿分公司矿长张某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中铁十九局剥离队5号矿卡司机任某在840排土场道路逆行,违章操作。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任某200元。
惩罚案例十四:2026年7月9日,中煤皮里青煤矿分公司机电副矿长郭某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机电维修队艾某作业期间未规范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艾某200元。
惩罚案例十五:2026年7月18日,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机运队职工宋某,在二采区轨道下山提升巷道修复机车前,对运输线路巡查不到位,导致车辆频繁刮碰架空乘人装置沿线急停保护。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宋某200元。
惩罚案例十六:2026年8月12日,中煤皮里青煤矿生产副矿长张某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中铁十九局剥离队17号矿卡驾驶员阿某在东帮运输道路超速行驶,最高车速34.1km/h。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阿某200元。
惩罚案例十七:2026年5月21日,南方矿业群吉萨依铜矿职工加某在当班作业过程中,擅自开启作业现场配电柜,违反劳动纪律。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加某100元。
惩罚案例十八:2026年6月18日,南方矿业群吉萨依铜矿安全管理人员苏某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员工加某在升井后,未在出入井人员登记本中填写出入井记录。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加某100元。
惩罚案例十九:2026年4月8日,南方矿业奴拉赛铜矿组织安全检查时发现,杨某未按时对维修厂房灭火器进行点检。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杨某100元。
惩罚案例二十:2026年8月7日,伊犁永宁煤业化工有限公司开掘队职工李某,未及时调整三采区轨道下山掘进工作面迎头2路监控摄像,导致监控摄像无法监视到瓦斯传感器位置及工作状态。企业按照“反三违”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处罚李某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