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伊犁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伊犁州已完成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三十七项整改任务,现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伊犁丰秋商贸有限公司(达达木图填埋场)未按要求定期开展地下水水质监测,未建立规范的渗滤液处置台账。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固废填埋场堆场周边防风抑尘网多处已经破损,现场堆存约1万方硅渣未完全覆盖,扬尘隐患问题突出,2022年以来未开展地下水水质和渗滤液监测。
二、整改目标
工业固废填埋场所、堆场规范化监管,地下水水质监测和渗滤液处置台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
三、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对伊犁丰秋商贸有限公司、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固废填埋场违法行为依法查处。2025年9月27日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市分局对伊犁丰秋商贸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伊州环伊市责改〔2025〕47号)。2026年3月16日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县分局对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固废填埋场伊宁县(伊太供热运营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伊州环伊县责改〔2026〕4号)。
2.伊犁丰秋商贸有限公司制定自行检测方案开展监测,地下水每季度开展1次监测,废水(渗滤液)每月开展1次监测,地下水已按要求完成监测;由于渗滤液产生量波动,完成4月渗滤液监测,5-7月份无渗滤液产生,无法开展监测,已进行情况说明。伊东工业园区固废填埋场对堆料完成防风抑尘覆盖,扬尘隐患得到控制;制定自行检测方案开展监测,地下水每季度开展1次,废水(渗滤液)每月开展1次,均按要求完成监测。
伊犁丰秋商贸有限公司、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固废填埋场已均建立渗滤液处置台账。
3.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堆场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分局全面排查辖区工业固废填埋场及堆场,目前,已建立43个监管台账,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发现12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
四、整改效果
工业固废填埋场所、堆场规范化监管,伊犁丰秋商贸有限公司、伊宁县伊东工业园区固废填埋场、堆场已规范化监管,严格落实地下水水质监测和渗滤液处置台账管理制度。
公示日期:2026年9月7日至9月18日
监督电话:0999-832258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