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各县市分局:
2026年第一季度“全国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伊犁州直各类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案件43件。按举报方式分类:电话举报4件、微信举报28件、网络举报5件、来信举报2件,内部情况4件,来访、媒体曝光、网民留言0件。所有举报中,受理有效举报20件,不受理23件。
一、伊犁州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管理平台”信访
举报案件区域分布分析
2026年第一季度州直共接到各类举报43件。其中:州本级0件、伊宁市17件、奎屯市4件、伊宁县1件、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2件、霍城县5件、巩留县3件、新源县6件、昭苏县0件、特克斯县1件、尼勒克县0件、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3件、霍尔果斯市1件。
二、伊犁州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管理平台”信访举报案件污染类型分析
2026年第一季度州直共接到各类举报43件。按污染类型分类:水件数9件,占比15%;大气件数20件,占比33.33%;噪声件数20件,占比33.33%;固废件数6件,占比10%;土壤件数2件,占比3.33%;生态破坏1件,占比1.67%;违反审批、许可规定1件,占比1.67%;其他1件,占比1.67%;辐射、第三方中介机构均为0件。从污染类型来看,2026年第一季度大气和噪声投诉件数较多。大气、噪声投诉件数各20件,占比33.33%。大气件中烟粉尘、油烟投诉占比较高,恶臭/异味次之。噪声件中社会生活/娱乐噪声占比较高。
三、“全国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管理平台”办理和抽查情况
2026年第一季度11个县市分局和奎独园区环保局都能及时登录账号,按要求运行平台。2026年第一季度州直共接到各类举报43件,已办结14件,办理中6件,不予受理23件(因微信、网络举报反映的信息有误或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范围不予受理,已告知投诉人投诉途径),无超期未办结的情况。本季度无部级、自治区级督办件。
四、有关要求
1.奎独园区环保局、各县市分局要按照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信访局专项工作要求,紧盯重点工作、重点区域,扎实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信访问题集中化解专项行动。重点聚焦信访工作中“四应四不”等五类问题,全面排查梳理、建立工作台账、推动整治化解,集中力量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严格依法依规办理,规范信访办理流程。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条例》《生态环境信访工作办法》,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规范受理环境信访事项,切实做好“接、转、办、复”各环节工作,做到事实清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用语规范,全面提升信访办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加强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管理平台受理、办理、办结、反馈等环节各项工作,避免出现首次抽查不通过件和未按规定操作件。
附件:
1.伊犁州直2026年第一季度“全国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管理平台”投诉举报污染类型统计表
2.伊犁州直2026年第一季度“全国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管理平台”投诉举报办理状态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