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伊犁州生态环境信访件第七批4件,现将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 1 | YLD20250812025 | 伊宁市居民反映美雅景苑东面是一片生态林,在项目开发建设时开发商将垃圾堆到生态林里面,生态林旁边还有一个废弃小鱼塘,开发商在鱼塘基础上深挖取土,造成生态林缺水枯死被毁,现在生态林原址已盖成9层高的楼房。大约4亩地的生态林被毁,给住建、林草、行风热线反映未果,同时被开发商威胁。同时伊犁河南岸被不明人员围栏,有人宿营、钓鱼、挖鱼塘开展营利行为,不知道有没有手续,破坏伊犁河的生态环境 | 伊宁市 | 1.反映美雅景苑东面是一片生态林,在项目开发建设时开发商将垃圾堆到生态林里面。经核查美雅景苑建设项目临时在东边林带堆有后期地基回填土方(非垃圾),开发商在市林草局办有《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新林资许准〔2020〕787号。 2.生态林旁边还有一个废弃小鱼塘,开发商在鱼塘基础上深挖取土,造成生态林缺水枯死被毁。经现场勘查,未发现有废弃小鱼塘,经与开放商对接,所用土方均在规划红线范围内取土。 3.现在生态林原址已盖成9层高的楼房,大约4亩地的生态林被毁,给住建、林草、行风热线反映未果,同时被开发商威胁。经核查美雅景苑建设项目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654002202200024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654002202200303号,所有建设均在合法红线范围内,不存在红线外违法建设情况。同时,经走访了解,开发商并未威胁投诉人。 4.伊犁河南岸存在不明人员围栏,开展宿营、钓鱼、挖鱼塘等营利行为,涉嫌无手续经营及破坏生态环境。经核查,伊犁河南岸沿河土地权属为伊宁市国资局管理的国有企业伊犁奶牛场农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654002MADPBEUL4J)所有,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发展区域经济,2025年7月该公司通过公开发包方式,将沿河670亩国有土地发包给伊犁瑞来科斯旅游服务有限公司(2013年12月3日成立、信用代码为916540 020802482915(经营范围含旅游业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等,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凭相关文件开展经营);南岸沿河鱼塘、露营地等未新建地面附着物、未改变原始地貌,根据规定无需办理林草、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相关手续;鱼塘均为自然形成、不存在私自开挖行为,沿河露营基地无任何私搭乱建情况;同时因国有公司控股,对区域内私搭乱建行为具备处置权。综上,伊犁河南岸开展的宿营、钓鱼等经营行为及鱼塘相关使用,均符合发包流程与管理规定,不存在“无手续经营”问题。 |
不属实 | 下一步,伊宁市将对美雅景苑项目及伊犁河南岸相关区域进行全面排查。通过实地勘察、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细致核实举报内容。对项目的相关许可证件、占用手续等进行了逐一核查,确保项目建设和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同时,伊水街道以此次信访投诉问题处理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街道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机制,定期对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环境问题,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 无 |
| 2 | YLD20250812026 | 伊宁市居民反映合泰阳光家苑小区东侧、伊犁州检测站西侧有一条土路(北环路),刮风天气及车辆经过时产生扬尘较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伊宁市 | 接到信访案件举报后,伊宁市达达木图镇立即组织环卫公司、布拉克社区工作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于2025年8月12日赴信访反映路段进行实地勘察,反映路段确为未硬化土路,路面坑洼不平,表层浮土较厚,气候干燥少雨,风力较大时,路面浮土极易被吹起形成扬尘,该路段存在一定车流量(如:工程车辆、货运车辆等),车辆快速行驶或经过坑洼处时碾压、颠簸导致大量尘土扬起。 | 属实 | 1.达达木图镇立即协调洒水车辆,对该路段进行每日2次洒水作业(12点一次,18点一次),特别是在干燥、大风天气及交通高峰时段前,增加洒水频次(每日4次),有效增加路面湿度,抑制浮尘扬起。 2.针对达达木图镇对该路段铺设沙石料,通过填充路面坑洼、优化路面结构,减少车辆碾压及风力作用下的扬尘扩散,从基础层面缓解路面扬尘(此措施已完成)。 3.为降低车辆快速行驶带来的扬尘影响,在此路段科学设置10个减速设施,防止车辆快速行驶产生扬尘,同时降低车辆行驶过程中的气流带动扬尘现象(此措施已完成)。 4.达达木图镇积极对接市交通局,该路段已被市交通局纳入道路修复范围,计划于8月21日进场施工,9月底前将土路铺设为柏油路,彻底解决扬尘问题,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
无 |
| 3 | YLD20250812027 | 尼勒克县村民反映尼勒克县木斯村原村委会主任马太·阿力木哈孜在库尔克草原上的37亩集中管理地建合作社,破坏草场原状。举报人2024年以来向尼勒克县林草局多次反映未果。诉求:将37亩集中管理地返还村委会并恢复原状,同时向村委会支付租金。 | 尼勒克县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木斯镇木斯村牧民巴太·阿勒木哈孜(别名马太)持有草原使用证(6N-15M-B109号),面积2104.5亩,其中冬草场700亩,夏草场992亩,春秋草场380亩,自然打草地20亩,人工草场12.5亩。经查,投诉人反映的“37亩地”位于马太·阿勒木哈孜个人冬草场700亩及春秋草场380亩界线内,属于个人草场,不属于村委会管理的集体草场。 投诉人反映的破坏草场原状的问题,2025年6月17 日尼勒克县林草局已对上述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发现巴太·阿勒木哈孜存在在草原新建永久性建筑破坏草原的行为。经第三方公司勘测,违规建筑物包括毡房5050㎡,毡房区域彩钢房2432㎡,附属设施建筑物1881.93㎡,土路及木栈道22836.59㎡(包含停车场),马圈场地不包含马棚4507.68㎡。 2025年6月19日和6月23日,尼勒克县林草局针对仙女湖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破坏草原行为开专题会研判,研判结果如下: 1.针对违规建筑物包括毡房5050㎡,毡房区域彩钢房2432㎡的问题。因该草地属国家级森林公园(红线保护区域),需在天山西部林业管理局尼勒克分局取得林地准入许可,尼勒克县林草局无法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如立案处罚,并清理马队和旅合作社,会出现牧民群体性上访、网络舆情、游客投诉等问题,矛盾纠纷激化,影响社会稳定等风险,暂不予立案。 2.针对附属设施建筑物1881.93㎡,土路及木栈道22836.59㎡(包含停车场),马圈场地不包含马棚4507.68㎡的问题。属于巴太·阿勒木哈孜私自新建设施,与尼勒克县林草局于6月17日立案并口头告知巴太·阿勒木哈孜停止违法行为,但巴太·阿勒木哈孜未停止违法行为,仍继续违法扩建旅客营地设施。8月12日收到举报后,再次测量发现违法破坏面积达到3,558.36㎡(新建星空房),总违法面积达34826.27㎡(52.29亩)。 |
部分属实 | 接到转办案件后,尼勒克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尼勒克县木斯镇人民政府和尼勒克县林草局受理,前往现场进行核查。要求阔尔克仙女湖马队停止破坏草场的行为,并停业整顿。为防止破坏草原的行为再次发生,现场安排工作人员驻守监督,目前林草部门请第三方公司对马队破坏草地做了勘界。 下一步措施:一是派工作人员继续驻守进行监管,防止破坏草场行为的发生;二是县林草局下周一(即8月18日)请州林草局专业技术人员评估巴太·阿勒木哈孜破坏草场程度,出具草原破坏程度评估报告,待出具评估报告后,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三是对受损的草地根据“谁破坏谁治理”原则,按照草原植被恢复方案督促整改恢复植被,待草场植被恢复后,组织相关单位对草原植被恢复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
无 |
| 4 | YLD20250812028 | 霍城县居民反映霍城县萨尔布拉克镇供热站(烧煤的锅炉房)与举报人住房隔一道墙,冬季供暖的时候烟尘和噪声较大,雪都是黑的烟尘像下小雨,给镇上还有环保局都反映过,到现场调查过但一直未解决。 | 霍城县 | 该锅炉房是2017年霍城县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萨尔布拉克镇集中供热锅炉房工程项目,总投资1400万。该项目因土地手续未办完原因延期,待手续完整后于2019年8开始施工,2019年10月竣工投入使用。由萨尔布拉克镇人民政府委托霍城县润凯供热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该锅炉为20蒸吨燃煤锅炉,未办理环评相关手续,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供热对象主要是萨尔布拉克镇政府、学校、镇区商铺及白桦林小区,共计供热面积8万平方米。因锅炉房离居民区较近,部分居民反映燃烧产生的粉尘导致影响正常生活,同时居民王某反映其住房与锅炉房仅隔20米,锅炉引风机噪音大,冬季影响王某正常生活。 | 属实 | 接到转办信访问题后,霍城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使命担当、务实的工作举措,坚决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明确责任单位为萨尔布拉克镇人民政府,责任人为萨尔布拉克镇分管领导加林·达吾列提。 针对锅炉房粉尘污染、噪音问题。霍城县计划对老锅炉按照政策要求进行淘汰、将燃煤锅炉改为空气能锅炉以解决污染、噪音问题,在2025年9月10日将原有锅炉拆除。目前已联系新疆三君达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空气能锅炉电路进行了设计,具体方案8月20日前编制完成,同时邀请新疆海天祥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空气能锅炉改造方案进行设计,10月20日前完成空气能锅炉的改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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