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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关于2025年3月5日拟作出新源县澜美净洗涤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环评处关于2025年3月5日拟作出新源县澜美净洗涤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2025-03-05 18:4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源县澜美净洗涤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通讯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海棠路1号邮编:835000电话:0999-8359132
一、新源县澜美净洗涤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一)项目名称新源县澜美净洗涤有限公司新建生物质锅炉项目(二)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工业园区A区(三)建设单位新源县澜美净洗涤有限公司(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五)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利用现有已拆除燃煤锅炉锅房(1层,占地面积100m2)新建4t/h的生物质蒸汽锅炉。(2)配套工程:依托现有厂区设置1套纯水设备(处理规模为50m3/h)。(3)储运工程:250m2生物质料仓、30m2炉渣库、40m2储料仓均利用现有。(4)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供热、消防等公用工程。(5)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劳动定员由厂区内调剂,不新增,年工作时间300天,每班工作8h。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6.7万元,占总投资的26.7%。(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锅炉产生的锅炉烟气采用SNCR脱硝+旋风+袋式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各环节输送机密闭、物料密闭车辆运输、生物质料仓及储灰罐全封闭,生石灰/熟石灰浆液制备系统用房封闭、厂内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等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2.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治理措施。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依托现有项目设置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新源县工业园区(A区)污水处理厂处理。3.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除尘灰、炉渣、脱硫渣收集后暂存于密闭储灰罐,尘灰、炉渣出售给当地有机肥生产厂家进行资源化利用,脱硫渣作为建筑材料定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袋式除尘器废布袋直接由厂家回收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别克吐尔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