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霍尔果斯鸿宸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保温砌块生产线建设项目、新疆伊犁州特克斯县幸福渠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新疆联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材生产项目、伊犁启恒星商贸有限公司新型建材生产项目、霍尔果斯元和安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商混站建设项目等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海棠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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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霍尔果斯鸿宸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保温砌块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霍尔果斯鸿宸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保温砌块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鸿建智造产业园5号、10号标准化厂房
(三)建设单位
霍尔果斯鸿宸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伊犁金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一)主体工程:生产车间,新建两条生产线;(二)储运工程:原料筒仓、成品堆场;(三)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系统;(四)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规模:年产3.5万立方米自保温砌块。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总投资的7%。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区采取封闭作业方式生产,搅拌工序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两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物料输送储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4个15米高排气筒排放,物料输送储存、搅拌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未被集气罩捕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洒水降尘、地面硬化、清扫路面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要求。
2.认真做好废水污染治理工作。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进入园区市政管网,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最终排入霍城县苏源供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布局工业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等,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废边角料、除尘器粉尘、循环水池泥渣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储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并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5.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将厂区所有区域进行分区防渗,采取对应的防渗措施,并保持各防渗区域完好,有效控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企业须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并定期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污染事故。
二、新疆伊犁州特克斯县幸福渠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新疆伊犁州特克斯县幸福渠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新疆伊犁州特克斯县境内
(三)建设单位
特克斯县水利服务站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新疆润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改造渠道4条,其中幸福干渠改建衬砌渠道9.539km、北支渠改建衬砌渠道4.426km、北支渠改建衬砌渠道4.426km、六支渠改建衬砌渠道0.202km,总长度25.435km;改扩建渠系建筑物31座(处),包括分水闸1座、退水闸1座、节制闸1座、跌水1处、分水口23处、纳洪口1处、生产桥(农桥)1座、穿路涵管1处、穿路顶管1处;购置安装水情监测站10处,测控一体闸门10处,电动闸门远程控制系统4处,低功耗球机监控站14处。该工程等级为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4级,临时建筑物5级。项目总投资4000.9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6.68万元,占总投资的2.7%。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场地采取围挡、封闭施工,禁止在非施工区活动;严格控制回填土的压实度,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量;加强施工人员管理,注意保护工程沿线植被;禁止污水、垃圾、废弃物等排入水体;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施工迹地,拆除、清理临时生产设施,对扰动地表进行生态修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施工区设置围挡,洒水抑尘,施工材料、土方等苫布遮盖,运输车辆控制车速等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三)认真做好废水污染治理工作。施工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降尘用水;施工区内不设置生活区,施工人员就近租住村庄民房,生活废水依托周边居民区。
(四)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减少车辆鸣笛、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弃土全部用于渠道边坡平整及周边道路填筑;废包装、生活垃圾袋装集中收集后运往就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点,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至特克斯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三、新疆联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材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新疆联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型建材生产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
(三)建设单位
新疆联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霍尔果斯语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一)主体工程:生产车间(彩钢板房2座,面积3000m2,1#车间为自保温砌块生产线,2#车间为聚苯乙烯泡沫板(EPS)生产线、匀质板生产线、聚能防火板(A级)生产线);(二)辅助工程:办公区、食堂;(三)储运工程:自保温砌块生产线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用罐储存在1#车间外南侧空地占地10m2,匀质板生产线及聚能防火板(A级)生产线用水泥筒仓、石灰筒仓用罐储存在2#车间外南侧空地占地20m2,原料储存在1#车间内西侧,2#车间内东侧;(四)公用工程:供电、供水、排水、供热(新建2t/h甲醇蒸汽锅炉1台)等;(五)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规模:新建年产20万块(折合标砖为:35万块)自保温砌块生产线1条;新建年产300吨聚苯乙烯泡沫板(EPS)生产线1条;新建年产20万立方米匀质板生产线1条;新建年产50万立方米聚能防火板(A级)生产线1条。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108万元,占总投资的36%。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自保温砌块生产线投料、搅拌废气排放口(DA001)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尘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措施,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标准;发泡、模具成型、脱模、保温、切割工艺有组织废气排放口(DA002)工序产生的VOC,采用集尘罩+蓄热式热力燃烧+15m高排气筒排放措施,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限值;甲醇锅炉排放口(DA003)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采用低氮燃烧器+8m高排气筒排放措施,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匀质板生产线物料输送储存、搅拌粉尘排放口(DA004)和聚能防火板(A级)物料混合、切割粉尘排放口(DA005)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均采用集尘罩+布袋除尘+15m排气筒排放措施,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标准;物料储存筒库呼吸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措施,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9标准;运输扬尘采用布袋除尘器措施,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职工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装置措施,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2mg/m3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标准的要求。
3.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治理措施。设备冲洗废水经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和锅炉废水、生活污水排入下水管网,最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4.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机械设备采取设备安装于室内,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限值。
5.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自保温砌块生产线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废发泡剂桶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出售;聚苯乙烯泡沫板(EPS)生产线下脚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匀质板生产线下脚料收集后外售,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聚能防火板(A级)生产线下脚料收集后外售,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沉淀污泥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维修车辆及设备产生废机油(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贮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开展源头控制及分区防渗措施。厂区各功能单元可能对地下水的污染物性质和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并按相关要求分别进行防渗工作。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相关要求。按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并定期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污染事故。
四、伊犁启恒星商贸有限公司新型建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伊犁启恒星商贸有限公司新型建材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喀尔墩乡小微工业园
(三)建设单位
新疆启恒星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伊犁语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为租赁厂房,占地面积5260.3m2,总建筑面积2687m2,包括生产车间一栋,建筑面积2250m2,办公楼一栋建筑面积437m2。建设真石漆生产线4条,乳胶漆生产线5条,砂浆生产线1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52.2万元,占总投资的10.44%。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过程中对搅拌釜采取密闭,投料时打开,对产生的废气进行密闭收集,挥发性有机物经过三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砂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包括投料废气和包装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在螺旋上料搅拌一体机上加装集气罩,将投料废气和包装废气收集,通过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有组织排气筒排放。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控制车速,禁止鸣笛、轻拿轻放等噪声措施,限制噪声向外传播。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排放限值中3类标准的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废弃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五、霍尔果斯元和安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商混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霍尔果斯元和安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商混站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园区
(三)建设单位
霍尔果斯元和安泰建筑设备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伊犁金梓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000m2,年加工混凝土20万m3。主要建设内容:(一)主体工程:新建2条混凝土生产线;(二)储运工程:原料堆场约2100m2、水泥筒仓6座、粉煤灰和矿粉筒仓各2座、运输车辆、外加剂储罐4座;(三)辅助工程:办公生活区、实验室;(四)公用工程:供电、供水、排水;(五)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生态等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总投资的3.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是施工扬尘、车辆行驶扬尘、风力起尘。落实施工区洒水、物料覆盖、围挡、运输车辆密闭、控制车速等扬尘治理措施,文明施工。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物料混合、搅拌粉尘、物料输送、储存粉尘、道路扬尘、堆场扬尘。物料混合、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有组织排放限值;物料输送、储存粉尘、道路扬尘、堆场扬尘通过采取苫盖、洒水、围挡、硬化地面、绿化等措施,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限值。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项目区的地表水体进行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的清洗。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民房进行处理,施工生产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用于洒水抑尘。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搅拌主机清洗废水、搅拌车和泵车清洗废水、作业区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搅拌主机清洗废水、搅拌车和泵车清洗废水、作业区地面清洗废水经排水沟收集、沉淀池沉淀后通过自吸式水泵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管网排放至苏源供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噪声的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和道路运输车辆。做好施工组织优化工作,优先选用具有减震、降噪、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产生噪声的主要是运行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消音、距离衰减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施工期的废弃土方全部回填用于绿化及地面硬化地基敷设用土;施工后期拆卸的有用物料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拉运到附近的填埋场填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有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是除尘灰、沉淀池沉渣、废实验预制块、废滤袋、设备维修与保养产生的废机油、职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定期清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沉淀池沉渣经泥水分离器分离后回用于生产;废实验预制块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建筑垃圾回收企业综合利用;废滤袋送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设备维修与保养产生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开展源头控制及分区防渗措施。对项目生产车间、办公楼、堆放区、危废暂存库及厂区占地范围内进行硬化、分区防渗处理。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相关要求。按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并定期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