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策虎商贸有限公司伊宁市农产品加工项目、新疆霍城县瓦斯治理工程(一期)、伊犁阿勒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0吨玉米压片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4日-2025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海棠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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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疆策虎商贸有限公司伊宁市农产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新疆策虎商贸有限公司伊宁市农产品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城西经一路以东、城西纬三路以北
(三)建设单位
新疆策虎商贸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一)主体工程:建设1#-4#生产车间,分别为玉米清洗包装生产线、真空鲜食玉米生产线、玉米罐头生产线、玉米蛋白粉生产线各一条;(二)辅助工程:办公楼、食堂;(三)储运工程:5#生产车间含常温库房、冷库等;(四)公用工程:供电、供水、排水、供热等;(五)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20467m2,总建筑面积为12209.85m2。建设年生产真空鲜食玉米6000吨、玉米罐头45吨、玉米蛋白粉10吨。本项目总投资10000万,环境保护措施投资估算为54.8万元,占总投资的0.5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磨粉、混合、包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措施,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食堂产生的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措施,废气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采用加盖密闭、投放除臭剂,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
3.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治理措施。生产废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食堂废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伊宁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4.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机械设备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污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废包装箱外售至废品回收站;生产废料、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饲料外售养殖户;废反渗透膜更换后由厂家回收处置。
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开展源头控制及分区防渗措施。对项目生产车间、办公楼、污水处理设施及厂区占地范围内进行硬化、分区防渗处理。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相关要求。按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并定期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污染事故。
二、新疆霍城县瓦斯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新疆霍城县瓦斯治理工程(一期)
(二)建设地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农田村东南1.24km
(三)建设单位
新疆亚新煤层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新疆格润特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部署并实施1口煤层气(瓦斯治理)参数井,根据该井获取的参数情况,为后续勘探提供数据支持,主要工作量包括钻井平台修建1座、钻完井施工作业(含录井、固井、测井等项目)1610m,检测煤层气参数工作以及试采作业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1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11.3%。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车辆和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严格按照施工征地范围进行施工;临时占地避开植被生长较好的区域;施工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施工作业区要定期采取洒水措施;不得随意碾压固沙植被;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自然恢复原有地貌。加强油气测试期间放喷天然气燃烧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试采气通过火炬点火排空,在火炬上方设有防风罩,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2.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治理措施。钻井液循环使用,钻井废水不外排。经固液分离系统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钻井液,钻井工程结束后,抽离残余钻井液、钻井泥浆,委托陕西百华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阜康分公司处理;生活污水拉运至霍城县生活污水处理场。
3.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废弃钻井泥浆、岩屑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场地恢复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送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霍城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相关要求。按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并定期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污染事故。
三、伊犁阿勒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0吨玉米压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伊犁阿勒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0000吨玉米压片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城镇中小微企业园071乡村道路东侧
(三)建设单位
伊犁阿勒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伊犁胜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新建加工生产厂房1000m2,包括厂房400m2、库房600m2;新建1000吨原料筒仓2座,地面硬化5000m2;改造利用原有厂房、办公室、餐厅、堆放场及遮雨棚3137m2及配套附属设施;购置安装生产线及设施设备等,建成后年产玉米压片10000t。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5万元,占比8.3%。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引起的道路扬尘;土方填挖、弃土堆放、建筑材料的装卸、运输和使用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产生的尾气。通过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杜绝粗放式施工,洒水降尘、设置围挡、覆盖、保养施工车辆等措施,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玉米装卸粉尘、除杂筛分、烘干粉尘、醇基燃料储存过程产生的废气、蒸汽锅炉及热风炉产生烟气。其中除杂筛分、烘干粉尘分别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后由15m排气筒排放;醇基燃料储存过程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5m排气筒排放;蒸汽锅炉及热风炉产生的烟气均采用“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器”措施处理后排入两根8m高排气筒;原料储存于筒仓内,装卸、上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围挡。厂界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热风炉和蒸汽锅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
2.严格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及洗涤用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设备水压试验等产生的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巩留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沉淀综合利用,不外排。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锅炉废水一同排入巩留县城北污水处理厂。
3.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部分定期送废品回收站处理,其余送垃圾填埋场处置;土石方表土主要用作绿化用土,其余场内压实填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筛分、去石、磁选杂质,除尘器收集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活性炭。其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筛分、去石、磁选杂质集中收集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统一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出售给农户作为农家肥使用;废离子交换树脂由更换厂家拉走;废活性炭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4.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运输车辆产生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隔声、减振,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经基础减振、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安装降噪设施、进出车辆加强管理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开展源头控制及分区防渗措施。对项目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等进行硬化、分区防渗处理。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相关要求。按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并定期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