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巩留县丰圣木材加工厂4吨生物质锅炉项目、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三道河伊车嘎善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新疆尼勒克县瓦斯治理一期工程项目、新疆伊宁县瓦斯治理工程(一期)、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标准化生猪养殖项目、奎屯市北京东路以北奎屯东郊建材厂区域生态环境恢复项目、新疆巩留县氢燃料电池项目、新疆诺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工程新材料加工建设项目、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尼勒克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等9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海棠路1号
邮编:835000
电话:0999-8359132
一、巩留县丰圣木材加工厂4吨生物质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巩留县丰圣木材加工厂4吨生物质锅炉项目
(二)建设地点
伊犁州巩留县阿克图别克镇齐那尔村
(三)建设单位
巩留县丰圣木材加工厂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新疆润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主体工程:利用现有锅炉房(1层,建筑面积200m2)新建4t/h的生物质锅炉。(2)配套工程:依托现有厂区设置1套纯水设备。(2)储运工程:50m2生物质料仓、30m2固废堆存车间均利用现有。(3)公辅工程:供水、供电依托现有。(5)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治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劳动定员由厂区内调剂,不新增,年工作时间200天,每班工作8h。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9万元,占总投资的38%。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物质锅炉烟气经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SNCR脱硝处理后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煤锅炉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采取各环节输送机密闭、物料密闭车辆运输、生物质料仓及储灰罐全封闭,生石灰/熟石灰浆液制备系统用房封闭、厂内道路硬化并定期洒水等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
3.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治理措施。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
4.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除尘灰、炉渣、脱硫渣收集后暂存于密闭的固废堆存车间,除尘灰、炉渣用于厂区绿化,脱硫石膏作为建筑材料定期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二、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三道河伊车嘎善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三道河伊车嘎善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二)建设地点
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市伊车嘎善村
(三)建设单位
霍尔果斯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治理河道轴线长度4093m,新建三道河西岸护岸总长3.675km,改扩建9道河道横隔墙。防洪堤采用格宾块石笼护坡+后置防洪堤型式。项目保护伊车嘎善乡伊车嘎村,共计0.5万人及3.0万亩农田的安全。工程规模为小(1)型,堤防工程等级为Ⅳ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项目总投资1573万元,环保投资11.65万元,占总投资的0.74%。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场地必要时采取围挡、封闭施工,禁止在非施工区活动;严禁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设置临时施工区;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禁止捕捞、丢弃有害物质入河,不得破坏非施工区河床、河岸及河岸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施工迹地,拆除、清理临时生产设施,对扰动地表进行生态修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施工区洒水、物料覆盖、运输车辆苫布遮蔽、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控制车速等扬尘治理措施,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认真做好废水污染治理工作。严禁在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河道内范围内停放及冲洗施工机械设备,现场清洗车辆、机械设备废水经临时防渗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抑尘;混凝土养护废水自然蒸发;生活废水依托周边居民区。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5.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项目不设置施工机械检修区,施工机械设备日常保养及维修均在周边乡镇机修厂进行;项目清基土用于防洪堤背坡植被恢复覆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可回用部分循环利用,不可回用部分施工单位运送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新疆尼勒克县瓦斯治理一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新疆尼勒克县瓦斯治理一期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科蒙乡奇仁托海村、尼勒克马场
(三)建设单位
新疆亚新煤层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部署钻井2口,分别为HDTS-121井、HDCS-9井,井场共占地50672平方米,主体工程包括:钻前工程包括井场1座,修建平台,包括井口、钻井台、泥浆池、岩屑池、地质房、水罐、清水池、放喷池、材料房、柴油罐区等;钻井工程采用常规钻井工艺,钻井液为水基泥浆。辅助工程包括钻井测定装置、钻井液循环装置、排采水撬装一体化处理装置等。配套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43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386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8%。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严格规定车辆和各类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严格按照施工征地范围进行施工;临时占地避开植被生长较好的区域;施工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施工作业区要定期采取洒水措施;不得随意碾压固沙植被;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平整,自然恢复原有地貌。加强油气测试期间放喷天然气燃烧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试采气通过火炬点火排空,在火炬上方设有防风罩,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2.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治理措施。钻井废水回用于泥浆调配;排采水进入排采水撬装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排采水优先回用于配置钻井液、压裂用水;压裂废水收集后拉运至下一口井循环利用;生活污水拉运至尼勒克县生活垃圾场。
3.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和时间;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废弃钻井泥浆、岩屑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场地恢复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送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尼勒克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相关要求。按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并定期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污染事故。
四、新疆伊宁县瓦斯治理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新疆伊宁县瓦斯治理工程(一期)
(二)建设地点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阿热吾斯塘镇、吉里于孜镇
(三)建设单位
新疆亚新煤层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选址位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阿热吾斯塘镇奥依曼巴依托海村、吉里于孜镇墩买里村,项目计划布置井场2座,钻井2口,同时配套建设部分进场道路。其中宁煤科1井位于伊宁县阿热吾斯塘镇奥依曼巴依托海村;宁煤科3井位于吉里于孜镇墩买里村。项目主体工程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试气工程等。辅助工程主要为泥浆系统;临时工程主要为临时入场道路、办公生活区;配套供电、供水、排水等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主要为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治理等。项目总投资45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5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3.4%。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划定施工区范围界限,严格控制施工区范围,减小占地;合理规划运输道路线路,尽量利用现有的公路网,施工车辆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严禁乱碾乱压;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不能超载过量;严禁车辆在行驶中沿途振漏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装卸器材应文明作业,防止沙尘飞扬。试采气通过火炬点火排空,在火炬上方设有防风罩,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2.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治理措施。钻井时井筒排出的钻井液及岩屑进入固液分离系统,经振动筛、除砂器、除泥器、离心机四级实现分离,分离出的液相进入泥浆罐,用于钻井液配制继续使用(循环使用),不外排;洗井废水用于配置压裂用水循环利用;排采水进入排采水撬装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的排采水优先回用于配置钻井液、压裂用水;压裂废水回用于钻井工程循环使用,压裂废水收集后拉运至下一口井循环利用;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伊宁县污水处理厂
3.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合理安排井场布局,制定施工计划,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施工管理,采取临时降噪措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废防渗膜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弃钻井泥浆、岩屑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场地恢复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送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拉运至伊宁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相关要求。按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并定期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污染事故。
五、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标准化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一)项目名称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标准化生猪养殖项目
(二)建设地点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扎库齐牛录乡扎库齐村
(三)建设单位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新疆祥达亿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筑面积36923.95㎡,项目新建建设标准化猪舍14栋,年出栏生猪13000头,年存栏26000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猪舍、饲料库房、倒班房(办公生活区)、水泵房、消防水池、配电房、污水处理设施(沉淀池、粪污收集池)、消洗中心、检验中心、固体废物堆场、无害化处理用房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9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205.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6.86%。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1.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加强猪舍通风,及时清除猪粪,在饲料中添加EM制剂,加强场区绿化、猪舍周边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厂界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场界标准值。饲料加工设备设置在全封闭厂房内,在粉碎、混料产尘点设集气罩,收集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有组织排放标准。
2.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治理措施。养殖区废水主要包括养殖粪污水、冲洗废水及泡粪池废水,全部收集后进入厂区的有机肥原料加工区,混合粪污水经固液分离后产生的液体部分经沉淀后进入覆膜厌氧塘,沼液最终加工成液体有机肥原料,出售给伊犁新三新农业有限公司(有机肥厂),实现资源化利用,不外排。项目建成后应对地下水环境进行长期动态监测。
3.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做好隔声、消声工作。建设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项目在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病死猪尸体及分娩胎衣、猪粪便、高温降解废渣、沼渣、医疗固废、废脱硫剂。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病死猪尸体、分娩胎衣委托可克达拉市题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猪粪便、高温降解废渣、沼渣堆肥制成的有机肥料资源化利用;医疗废物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具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相关要求。按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并定期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污染事故。
六、奎屯市北京东路以北奎屯东郊建材厂区域生态环境恢复项目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奎屯市北京东路以北奎屯东郊建材厂区域生态环境恢复项目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
奎屯市开干齐乡
(三)建设单位
奎屯鼎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乌鲁木齐天之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主体工程:填埋库区、场地平整、地基处理、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及导排系统、截洪排水系统、封场工程;(二)辅助工程:管理站、围墙、大门;(三)储运工程:进填埋场马道、环填埋场道路、临时堆土区;(四)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供暖系统;(五)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六)依托工程: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填埋库区总库容80万m3,主要填埋物为建筑垃圾(严禁填入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工业固废以及掺杂了上述废物的建筑垃圾),服务年限为10年。项目总占地面积182271.76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万元,占总投资的5.88%。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注意保护项目区及周边植被和各类生物,严禁破坏动物巢穴,减少工程施工对动物活动区域造成的不利影响;施工车辆在固定道路上行驶,禁止碾压破坏施工区域的植被;施工材料和废弃物堆放需采用防尘网遮盖、定期洒水等防尘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对临时占地等施工扰动的迹地进行植被恢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场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填埋作业卸料扬尘、填埋库区堆料扬尘设置炮雾车进行洒水降尘,并避开大风天气作业;车辆运输扬尘采取场内道路硬化、洒水抑尘、车辆加盖篷布等措施,无组织粉尘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认真做好废水污染治理工作。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渗滤液经渗滤液收集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奎屯市东郊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车辆禁止鸣笛及限速行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清运处理;池底泥沙属于一般固废,定期清掏至本项目填埋区填埋处理;服务期满后及时封场,封场工程措施须符合《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T134-2019)规定。
6.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将厂区所有区域进行分区防渗,采取对应的防渗措施,并保持各防渗区域完好,有效控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七、新疆巩留县氢燃料电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新疆巩留县氢燃料电池项目
(二)建设地点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
(三)建设单位
新疆永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乌鲁木齐星辰汇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一)主体工程:建设左岸防洪堤两段共1.35km,其中第一段L0+000~L0+540,长540m;第二段L0+590~L1+350,长760m;在第一段起点处建设1个裹头,长50m;(二)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三)临时工程:围堰工程、施工生产区、施工便道、施工生活区、料场;(四)环保工程: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总投资5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万元,占总投资的2.04%。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地貌恢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3.认真做好废水污染治理工作。生活污水、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和反冲废洗水经园区污水管网后排入巩留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布局工业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等,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不合格品、普通包装废料做回收利用处理,废RO膜组件交由厂家回收处理,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空压机冷凝含油废水、废含汞UV灯管、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废活性炭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间,最终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安全处置,其收集、贮存、运输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八、新疆诺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工程新材料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新疆诺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工程新材料加工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霍城县清水河镇江苏西路以北
(三)建设单位
新疆诺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一)主体工程:生产车间2座;(二)辅助工程:综合办公楼、门卫室;(三)储运工程:库房1座,设原料堆区、成品区、危废贮存库等;(四)公用工程:供电、供水、排水、供热等;(五)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生产规模:新建占地面积43959.33m2,建筑面积27834.6m2,主要建设生产车间2座,库房1座,综合办公楼1处及附属配套设施。本项目总投资为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7万元,占总投资的0.54%。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混料废气、工艺废气(有组织颗粒物、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有组织臭气和无组织颗粒物、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无组织臭气)采用集气罩集中收集,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和集气罩+蓄热式催化燃烧+15m高排气筒排放措施(各两套),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表4、表9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无组织排放标准。
3.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治理措施。经市政管网排入霍城县苏源供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4.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机械设备采取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除尘器、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灰尘定期外售进行综合利用;废催化剂由设备维护单位更换后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危废贮存库做重点防渗,防渗系数≤10-10cm/s,剩余生产区、原料区、成品区等区域做一般防渗,防渗系数≤10-7cm/s。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相关要求。按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并定期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污染事故。
九、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尼勒克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尼勒克沟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乌赞镇
(三)建设单位
尼勒克县水利服务站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一)主体工程:改扩建干渠29.28km,支渠14.88km,其中东干渠14.60km,西干渠14.68km;(二)辅助工程:渠系建筑物、渠道安全防护工程、灌区自动信息化;(三)公用工程:供电、供水、排水、通讯、临时施工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作业区;(四)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生态等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总投资7514.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28万元,占总投资的0.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和环境保护教育,严格划定施工范围,禁止扰动占地范围以外的生境,禁止破坏非施工区域的植被,禁止在项目区偷猎、袭击、恐吓野生动物,严禁施工人员下河捞鱼、垂钓、游泳等,严禁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废水、废料和废渣。分区分段施工,减少对生境连通性的阻断,每段堤防工程施工完成后尽快进行场地平整及植被恢复。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施工迹地,拆除、清理临时生产设施,对扰动地表进行修复。
2.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车辆机械和柴油发电机排放的尾气、混凝土拌和系统粉尘。落实施工区洒水、物料覆盖、彩钢板围挡、铺设砂砾石、运输车辆密闭、控制车速、安装袋式除尘器、喷射泵、颗粒捕集器等扬尘治理措施,文明施工。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在项目区的地表水体进行施工机械设备和车辆的清洗。3处混凝土拌和系统的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达标后回用,禁止外排。1#施工生产生活区的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区排水设施,其余3处施工生活区生活污水化粪池收集,吸粪车拉运至尼勒克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外排。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产生噪声的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和道路运输车辆。做好施工组织优化工作,优先选用具有减震、降噪、隔声、消声的设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施工期的废弃土石方用于巡渠道路平整;施工后期拆卸的有用物料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拉运到附近的填埋场填埋,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沉淀池中底泥定期清运至附近的填埋场填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有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收集,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