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和转移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新环字[2018]9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废铅酸蓄电池收集 贮存和转移活动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新环办发[2018]198号)要求,州生态环境局委托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对新疆亨贵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亨贵能源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收贮中心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并提出整改要求,该公司已完成整改,基本符合许可条件,现同意新疆亨贵能源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收贮中心项目开展运营活动。公开信息如下:
收贮中心编码 |
收贮中心 |
对应暂存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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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暂存点编码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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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003-02 |
新疆亨贵能源有限公司 |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万顺里-喀什东路附80号厂区9(车间) |
刘梦超133256530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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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