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伊犁州生态环境信访件第二十三批5件,现将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YLD20250828089 | 尼勒克县加哈鸟拉斯台乡套乌拉斯台村村民反映:本村村民张某在自己农田里私自打了3口井用于农业灌溉,私自打的3口井在举报人农田灌溉井的上游,造成水量减少。向州、县水利局反映过,县水利局明确说这是黑井,但是一直没有处理,并且张百袖又在打井,说是县领导同意的,后台很硬。 | 尼勒克县 | 2025年8月29日,尼勒克县水利局与加哈乌拉斯台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核实。经核实,加哈乌拉斯台乡套乌拉斯台村村民张某地块内仅有1口机电井,该井于2015年取得下取水许可相关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2014年,张某在库斯仁村打井一眼,并依法办理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2019年因张某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到期,张某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后尼勒克县水利局重新向其核发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五年。 2021年12月20日,因张某已建机井井体塌方导致井内花管堵死、变形,造成水量不够,向尼勒克县水利局报送《关于申请变更张某取水位置的报告》,变更后机井距离原井位置20米,2021年12月22日,经尼勒克县水利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后,向州水利局呈送《关于变更张、赵某机电井信息的报告》。随后张某开凿新井并按照将旧井填埋。2024年尼勒克县水利局延续其取水取水许可证,有效期五年。2025年,因张某新建机井距离原井距离过近,土层性质一致,井体再次塌陷导致出水量不足,影响农业灌溉。2025年5月23日,张某向尼勒克县水利局书面报送《关于更换张某农业灌溉机井位置的请示》,申请更换机井位置,新井位置距离原井514米,同时距离其他用水户已建机井500米以上。2025年5月26日,经尼勒克县水利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情况后,向州水利局呈送《关于变更尼勒克县2处机电井位置》。2025年6月12日,州水利局以《关于变更尼勒克县2处机电井位置的回复函》文件批复,同意张百袖变更机电井位置,并要求旧井填埋后开凿新井。2025年6月13日,尼勒克县水利局以《关于<关于变更张某农业灌溉机井位置的请示>的回复》文件批复,要求其将旧井填埋后方可开挖新井,同时在施工前向尼勒克县水利局报送凿井方案、合同等相关资料。 截至8月29日,张某已报送凿井相关资料,但未开凿新井,因此其在本人地块仅有1眼机井。综上,举报人声称张某在自己农田里私自打了3口井用于农业灌溉不属实。 |
不属实 | 下一步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行动,加强水资源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取水、不按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等违法行为;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相关违法案件,警醒全体用水户;二是动态调整更新取用水户名录库;加强取水口取水设备、计量设施、取水口环境卫生等的监管;开展取水口标识牌制定及安装工作。 | 无 |
2 | YLD20250828090 | 福瑞家园小区2号楼左侧有一排2层门面房,有3家餐饮(兰山手抓肉、追味客、广顺兴)距离2号楼较近,夏天不敢开窗户、油烟很大,排油烟的风机噪声也很大,影响正常生活。 | 伊宁市 | 8月28日伊宁市城市管理局接到转办案件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具体情况如下:福瑞家园靠近2号商业楼共有兰山手抓肉、追味客、广顺兴等3家餐饮店。其中广顺兴餐厅因本身经营内容内地空运预制食材为主,并没有炒菜项目,所以不存在油烟问题:追味客餐厅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且油烟管道已加装了隔音设施,该餐厅噪声主要为室内噪声,对外面小区居民几乎没有影响;兰山手抓肉餐厅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管道未加装隔音设施,噪声对居民的影响不大。 | 部分属实 | 针对该投诉,伊宁市城市管理局已要求该餐厅于2025年9月5日完成对管道隔音棉的加装,以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 无 |
3 | YLD20250828091 | 伊宁市居民反映伊宁市海景公园里海景盛延餐厅,周围湖面上有黄色像油花一样东西,在湖的出水口处特别明显,怀疑是餐厅排放的但不确定。 | 伊宁市 | 8月28日伊宁市城市管理局接到转办案件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具体情况如下:海景公园里海景盛宴餐厅为法人李彦红承包伊犁河景区管委会的水域建设,共计有包厢17间,总营业面积700平方米左右,是以湖景观光为特色的餐饮企业。经我局工作人员和排水公司工作人员的排查,该餐饮广场排水设施及运行情况如下: 1.污水收集与预处理:餐厅内两处厨房(中餐厨房、西餐厨房)及卫生间产生的污水,首先分别排入两座容积均为15立方米的玻璃钢材质沉淀池进行初步沉淀处理。 2.污水提升与二次处理:经沉淀后的污水,通过二次提升泵输送至位于场地北侧出口处的玻璃钢一体化三级隔油滤池设备中进行深度处理,主要目的是分离和去除污水中的油脂和固体杂物。 3.污水最终处置:经三级隔油滤池处理后的污水,由专业吸污车定期清运,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看,未发现该餐厅有偷排污水的现象。同时经现场试验,湖中黄绿色条纹与餐饮用油漂浮在水面上的情况有明显的不同。举报内容“怀疑是餐厅排放”猜测不成立。 关于“周围湖面上有黄色像油花一样东西,在湖的出水口处特别明显”的情况,经我局和排水公司工作人员对湖面两个排水口及湖面检查的情况看:位于湖面中部的排水口较为干净,排口附近未见漂浮物集聚。位于湖面西侧的排水口,因东风的原因,在排水口附近约有5平方米左右的漂浮物集聚的现象。通过乘船发现湖中有部分水域及西侧排口疑似有藻类在阳光照射下在水中呈现多处黄绿色的条纹状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针对该问题,伊宁市城市管理局采取以下措施:1.强化对餐厅污水收集与排放的常态化监管。通过严格检查隔油池等预处理设施的使用与维护情况,依法查处乱排乱倒等违规行为,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切实维护城市水环境与管网运行安全。2.伊宁市城市管理局已要求该餐厅加大对水面漂浮物的日常清理频次,减少水面漂浮物的数量。 | 无 |
4 | YLD20250828092 | 伊宁市开发区山东路御景华庭1号路南边有个三层商业楼,多家油烟较大,(尤其渝香缘油烟净化器已损坏)多次向12354、城管、环保部门反映无果。 | 伊宁市 | 关于留言人反映的“多次向12345热线、城管部门反映未果的问题。伊宁市城市管理局于2025年3月10日、6月3日、7月21日、8月5日、8月15日、8月18日、8月25日接连收到关于渝香缘油烟扰民问题的投诉,该餐厅已于3月、4月、6月共计前后整改三次,目前该餐厅营业中已完成密闭后窗户,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外部弯型管道加装密闭设施的整改。 8月28日伊宁市城市管理局接收案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具体情况如下:开发区山东路御景华庭1号路南边三层商业楼,共有渝香缘、羊小莉羊肉粉、胖老六水饺、耳与火自助老火锅、私房椒麻鸡等四家餐饮,其余紧邻商铺为广告公司、眼镜店等非餐饮商铺。其中耳与火自助老火锅已倒闭未营业,羊小莉羊肉粉、胖老六水饺、私房椒麻鸡出售的食品均为煮制食品不存在油烟的问题。从渝香缘现场勘查的情况看,其油烟净化设施正常使用,未发现损坏现象,外部弯型管道密闭措施未损坏,综合现场核查的情况,该家餐厅油烟对小区居民几乎没有影响。 |
不属实 | 下一步,伊宁市城市管理局将加大对餐饮店油烟、噪声和店内污水排放的检查力度,督促商铺正确使用并妥善维护油烟净化和油水分离器设备,加强对排风扇、油烟机、排烟管道的日常维护,降低油烟、噪声和污水排放对周边居民造成的不良影响。 | 无 |
5 | YLD20250828093 | 霍城县清水河居民反映霍尔果斯配套园区新疆文铭人造草坪有限公司在生产时厂区胶水流的到处都是,味道刺鼻,未对员工采取防护措施,影响员工身体健康且破坏生态环境,同时投诉人怀疑该公司环保手续可能存在问题。 | 霍城县 | 1.厂区胶水遗漏及环保手续不全核实情况。被举报企业为新疆文铭人造草坪有限公司,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清宏创新创业园C1,C2号厂房,主要产品为人工草坪、塑胶跑道球场材料、环氧地坪材料。企业已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于2025年4月获得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伊州环函〔2025〕99号),现场检查时企业已投产,但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检查时厂房地面3处存在原辅料洒出溢出情况,1处为挤出拉丝工段冷却水溢出形成,1处为液体胶投加辅料罐辅料洒出与水混合形成,1处为辅料搬运过程中洒出与水混合形成,以上情况均发生在建有防渗地面的厂区内,污染物没有外溢至外环境。企业目前针对异味建设有两套污染治理设施,两套均为涂胶烘干工段活性炭吸附箱。 2.职业危害因素调查情况。该企业于2025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目前有职工83人,其中涉及职业危害因素接触人员66人。检查中该企业已按每人1套的量配备了职业危害防护用品,但现场检查了解到个别员工操作时未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 接到转办信访问题后,霍城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以高度重视坚决抓好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明确责任单位为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县分局和霍城县卫健委,责任人为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县分局和霍城县卫健委主要领导。 |
部分属实 | 针对新疆文铭人造草坪有限公司存在的异味及环保手续问题,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县分局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如下: 一是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县分局针对企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即投入生产从而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调查,对于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进行立案查处,以上问题立查立改,处罚工作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完成。 二是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县分局要求企业做好精细化管理,减少生产过程中物料遗撒,同时每日对生产车间进行打扫,及时清除遗撒的物料及胶水,以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以上措施立查立改。 三是县卫健委要求该企业负责人加强对员工职业危害因素知识的培训,要求有职业危害因素接触的人员在作业时,必须全过程佩戴相应防护用品,以上措施立查立改。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