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伊犁州生态环境信访件第十八批3件,现将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YLD20250823074 | 伊宁市居民反映伊宁园区新顺通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加气块)可能为了躲避环保督察,白天停产,晚上生产噪音和扬尘比较大。 | 伊宁市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市分局联合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管理委员会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新疆新顺通达水泥制品有限公司位于霍尔果斯市开发区伊宁园区伊宁大街11号,该公司成立于2024年4月26日,主要从事水泥制品和保温材料制售。核查发现该公司生产区域已断电,处于停产状态,经走访调查,该公司自2024年10月30日停产至今,举报反映该公司晚上生产情况不属实。 另经核查,与该公司相邻企业伊犁智胜方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伊宁园区分公司,成立于2024年6月20日,从事加气块制售。经查该企业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且在夜间生产,产生噪音、扬尘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针对核查的问题,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管委会已责令伊犁智胜方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霍尔果斯伊宁园区分公司停止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不得生产。 针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市分局已进行立案调查。 |
无 |
2 | YLD20250823075 | 举报人反映:“特克斯县居民反映特克斯县琼库什台景区河两边及森林等处都是生活垃圾,环境比较差,同时旁边的民宿将生活垃圾倒进河道。村委会对面餐厅缺少统一规划,管理混乱。“ | 特克斯县 | 经核查,举报部分属实。 1.伊犁州生态环境局特克斯县分局联合喀拉达拉镇工作人员针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对琼库什台景区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未发现民宿将生活垃圾倾倒至河道的问题,但举报反映的部分游客在景区沿线随手丢弃垃圾的现象仍然存在。 2.投诉人反映的“村委会对面餐厅缺少统一规划,管理混乱”的问题。经核实琼库什台村个别餐厅随意悬挂宣传牌,餐桌随意摆放,影响整体体验,情况属实。 |
部分属实 | 针对琼库什台景区近年来游客激增,垃圾产生量日益增多的问题。2023年以来,特克斯县琼库什台村由易华旅游管理有限公司常态运营,配备垃圾清运车2辆,聘用保洁员6名,联合村级组织护林员分片区开展环境整治。一是将环境卫生整治列入村规民约,与145家民宿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每周五集中开展环境整治,并通过民宿群通报环境卫生整治情况;二是将马队474匹马,分三个片区,每日分别组织5匹马,对游客和马匹活动区域游客丢弃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并鼓励游客开展“鸡毛换糖”活动,游客义务捡拾一定量垃圾可兑换喀拉峻门票。三是每年4月-9月底,镇村选派4名干部,联合警务室民警,分两个片区组成常态劝导教育小组,对游客随手丢弃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和劝导,目前喀拉达拉镇喀因德库什台、琼库什台村沿线及村内环境卫生已能够常态保持清洁。 接到本次信访件后,喀拉达拉镇于2025年8月23日-2025年8月24日再次组织村镇两级保洁、护林员、民宿业主等30余人集中开展两次清理。后期将常态化落实好现有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游客教育引导,加强民宿管理,持续保持好辖区良好环境卫生。 针对景区内餐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特克斯县喀拉达拉镇第一时间组织执法大队对沿路餐厅进行规范,督促整改;对经营业主开展谈话提醒;对4处不符合规划宣传牌进行拆除,餐桌等统一集中摆放。下一步将选派2名镇综合执法工作人员常驻琼库什台村开展工作,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统一管理。 |
无 |
3 | YLD20250823076 | 举报人(70团居民)反映“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伊克温村鸡蛋托盘厂几乎每天焚烧垃圾(具体位置:218国道往70团方向过检查站往右拐路边30米处),举报人认为该厂无手续。2、70团也有鸡蛋托盘厂焚烧垃圾的情况”的问题。 | 伊宁县 | 经核实,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经调查核实,该鸡蛋托盘厂位于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买买亚村,该厂于2025年6月开工建设,2025年8月投产,现场核查时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核查厂区及周边情况未发现垃圾焚烧痕迹。一是现场查看整个厂区未见垃圾焚烧痕迹;二是经无人机核查该鸡蛋托盘厂东侧704道路外围为商铺,北侧为一个砂石料销售点,西侧为机耕道、农田,南侧为预留空地,未发现垃圾焚烧痕迹。三是走访周边北侧商户称,该鸡蛋托盘厂无垃圾焚烧情况。 2.现场核查时,该鸡蛋托盘厂只出具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54021MAENKLPM9N)。经伊宁县自然资源局对厂区地类性质进行查询,该地块权属为集体土地,该地块北侧地块为宅基地,南侧地块为设施农用地。经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人民政府核查该厂未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 |
部分属实 | 针对该信访问题明确责任单位为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人民政府,责任人为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针对以上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限如下: 1.加强宣传教育,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乡村清洁条例》的普法宣传,杜绝垃圾焚烧并长期坚持。 2.针对该鸡蛋托盘厂未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相关要求,由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人民政府督促买买亚村村委会限期于2025年11月27日前收回该地块转为村集体建设用地,收回后,将该地块用于发展相关产业,增加村集体收入,逾期未改正的由伊宁县愉群翁回族乡人民政府依法拆除该厂。 3.关于70团也有鸡蛋托盘厂焚烧垃圾的情况,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移交兵团第四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