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伊犁州生态环境信访件第十四批8件,现将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YLD20250819056 | 察布查尔县居民反映察布查尔县坎乡棚户区有2个露天煤场(2023年初开始经营)。举报人称2个露天煤场都没有手续。同时2个煤场旁边有一个泉眼,煤场对泉水造成污染。煤场的产生的扬尘较大,向乡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未果。 | 察布查尔县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投诉反映的露天煤场位于察布查尔县坎乡阿勒玛勒村阿勒玛勒沟,2个煤场位置紧邻相连,现分别由伊犁翔睿煤业有限公司和新疆铎尊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现场调查时,伊犁翔睿煤业有限公司煤场露天储煤量约20000余吨,新疆铎尊商贸有限公司煤场露天储煤量约300余吨。2个煤场分为两个项目,具体如下: 一是以坎乡人民政府办理的“阿勒玛勒村煤炭储备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3年7月5日取得由察布查尔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总面积72900平方米(约109亩);环评由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察布查尔县分局于2023年11月10日批复。项目目前建设1066平方米储煤仓1座。2023年8月20日伊犁翔睿煤业有限公司与坎乡阿勒玛勒村村委会签订租赁协议,租用该场地用于煤炭储存、运输及销售,租赁期为15年(2023年9月1日至2038年8月31日)。2023年9月,该公司开始煤炭贮存、运输、筛分、销售活动。针对该公司露天堆放煤炭的行为,2024年6月,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该公司对其露天堆放的煤炭进行了清理。今年7月,根据市场行情需求,该公司重新拉运煤炭堆放至此。 二是以坎乡阿勒玛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的“阿勒玛勒村煤炭储配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于2025年5月28日取得由察布查尔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集体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总面积59843平方米(约89亩);环评由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于2025年1月9日批复(伊州环函〔2025〕10号)。项目目前未建设封闭煤仓等设施。2025年6月18日新疆铎尊商贸有限公司与阿勒玛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租赁合同,租用该场地用于煤炭储存、运输及销售,租赁期限自2025年8月15日至2044年8月15日。今年3月,根据市场行情需求,该公司开始拉运煤炭贮存、销售。 举报人反映的“2个煤场旁边有一个泉眼,煤场对泉水造成污染”的问题。距离煤场以南约800米处有一泉眼,经察布查尔县水利部门实地核查,现场不存在对泉水造成污染现象。 举报人反映的“煤场产生的扬尘较大”的问题。2025年8月4日,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察布查尔县分局执法人员在对坎乡阿勒玛勒沟区域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区域有露天堆放煤炭产生扬尘的现象。经调查核实后,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察布查尔县分局于2025年8月6日和2025年8月7日分别对新疆铎尊商贸有限公司和伊犁翔睿煤业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举报人反映的“向乡政府和环保部门反映未果”的问题,经核实,2025年以来察布查尔县生态环境部门和坎乡政府均未收到有关该堆煤场的投诉举报。 |
部分属实 | 针对该投诉问题,察布查尔县委、县政府明确责任单位为坎乡人民政府、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察布查尔县分局,整改措施如下:一是督促两家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对现有存煤进行清理,在此期间,采取覆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二是由坎乡人民政府负责监督企业在整改期限内存煤只出不进,同时督促企业做好日常洒水降尘工作;三是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察布查尔县分局对两家公司未密闭贮存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无 |
2 | YLD20250819057 | 居民反映尼勒克县乌拉斯台镇、种蜂场、喀拉托别乡、科蒙乡奇仁托海村等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不正常运行,医疗垃圾不及时处理,卫生监管部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 尼勒克县 | 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接到举报后,尼勒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卫健委、医共体总医院、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尼勒克县分局人员前往尼勒克县乌拉斯台镇、种蜂场、喀拉托别乡、科蒙乡奇仁托海村进行现场核查,查看相关资料及台账进行现场核实。 经查,乌拉斯台镇中心卫生院、喀拉托别乡卫生院均采用生化+臭氧工艺的一体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检查时运行正常。查阅两家卫生院2024年全年水质检测报告各项因子均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相关标准。2025年1月至7月份均因资金问题未出具检测报告。医疗垃圾贮存、转运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与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按时对医疗垃圾进行上门收集、转运、处置。医疗废物出入库台账准确、齐全并依法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种蜂场卫生院医疗废水采用地埋式专用防渗容器储存,加含氯消毒剂后由尼勒克县汇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定期转运至尼勒克县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置,转运合同、台账齐全。根据医共体改革与提高医疗质量的要求,该院于2025年8月新建污水处理站,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9月1日前施工完毕。医疗垃圾贮存、转运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与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按时对医疗垃圾进行上门收集、转运、处置。医疗废物出入库台账准确、齐全。 科蒙乡奇仁托海村卫生室无床位设置,不开展输液,检查检验等诊疗活动,不产生医疗废水,偶尔产生少量医疗废物由所属乡卫生院进行收集、贮存,交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2025年初至今尼勒克县卫健委牵头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执法所)按照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工作对乌拉斯台镇、种蜂场、喀拉托别乡、科蒙乡奇仁托海村等卫生院及村卫生室进行监督检查任务77次,下达监督意见书77份,出动监督执法人员130余人次。 2025年7月1日根据县卫健系统落实2025年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群众身边具体实事推进会要求,2025年7月2日至14日,由卫健、医保、市监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34家医疗机构进行抽查,其中县直医疗机构2家、乡镇卫生院13家、村卫生室15家、民营医院4家开展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院感防控(医疗废物、医疗废水),检查中发现问题12条,整改问题12条。 |
部分属实 | 下一步工作:一是医疗机构切实履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加快补齐设施建设短板,种蜂场卫生院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建成污水处理站,确保正常运行。乌拉斯台镇中心卫生院、喀拉托别乡卫生院尽快支付拖欠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费用,按时出具报告。二是县卫生健康委、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执法所)与县医共体总院负责指导和监督医疗机构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处理,加强对医疗机构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卫健委、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根据需要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执法,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规范运行、达标排放等情况进行指导、督导检查。 | 无 |
3 | YLD20250819058 | 伊宁市南岸新区御龙湾小区居民反映伊宁市奶牛场附近的养殖场,晚上异味明显,居民不敢开窗,前期反映无果。 | 伊宁市、察布查尔县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接到举报后,伊宁市南岸新区伊水街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前往御龙湾小区附近进行实地走访,与居民深入交流,详细询问异味出现的时间、频率、强度及对生活的影响等情况。同时会同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市分局排查周边异味源头,现场查核实该区域异味来源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扎库齐牛录乡开发地农村社区的养殖小区。后经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扎库齐牛录乡人民政府进行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察布查尔县扎库齐牛录乡开发地养殖区位于扎库齐牛录乡开发地农村社区,距离伊宁市伊犁河南岸新区直线距离最近处约2公里,养殖区共占地683亩,涉及养殖户47户,目前存栏生猪17000余头,其中规模化养殖场一家,其余均为散户。主要供应周边县市生猪市场,由于该养殖区养殖密度较大,大多数养殖户采用传统养殖方式,且缺乏科学处理粪污能力,导致粪污异味影响周边环境。 异味产生的原因除了该养殖区养殖密度大、处理粪污能力弱以外,当夏季高温天气时,因傍晚时分地面温度逐渐下降,易形成“逆温层”,空气垂直对流减弱,异味难以向上扩散,易在局部区域滞留。另一方面,多数养殖户在傍晚时段集中清理粪污和投喂饲料,此时粪污临时堆放、畜禽排泄物暴露等情况增多,异味释放量较白天有所增加,叠加扩散条件变差,异味更明显。 |
属实 | 察布查尔县委、县政府提采取管控与应急减污措施如下:一是强化粪污清理转运。压实属地责任,乡村两级组织抽粪车2辆,增加对养殖户的粪污清运频次,做到养殖场户全覆盖,逐批次清运,严禁粪污露天堆放、发酵。二是规范养殖作业时段。要求养殖户提前(重点避开傍晚)完成每日粪污清理工作,并在清理后对临时堆放的粪便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傍晚高峰时段的异味产生与释放。三是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已协调2台挖机、10辆渣土运输车,对养殖区周边渠道水系进行全面清淤,严防粪污渗漏或雨水混排形成新的水体污染源;督促养殖户做好圈舍、堆粪场及周边环境的日常清扫、消毒、灭蝇及防疫工作;严格监管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流程,确保规范处置。四是深化宣传引导教育。县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乡村干部持续开展入户走访巡查,向养殖户宣传环保法规、科学养殖知识和异味控制要求,提升其环保主体责任意识。 下一步,将强化监管,构建常态长效机制。一是健全监督机制。在养殖区所在村成立由村委会、村民代表、人大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定期对该养殖区的环境卫生、整改措施落实、粪污处理等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督导。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由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存在偷排漏排、未按规定处理粪污或病死猪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打击,保持执法震慑。三是谋划长远转型。源头优化布局,着手完善乡村发展规划布局,科学划定适宜养殖区域;推动产业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项目。同时,近年来通过政策引导与规范要求,养殖区已从65户养殖场(户)有序优化提升、退出转型至当前的47户;通过鼓励引导现有散养户,以“退出一批、转型一批、升级一批”等方式,综合整合提升,逐步实现规范化、集约化养殖,从根本上解决散户养殖污染治理难、监管难的问题。 该投诉问题为重复举报,按照州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再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治理措施,具体治理措施目前正在向县委常委征求意见。 |
无 |
4 | YLD20250819059 | 伊宁市居民反映伊宁市斯大林街一巷州发改委家属楼大门损坏,晚上进出车辆较多,大门开关的过程中刮地时产生的噪声大,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 | 伊宁市 | 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 伊宁市萨依布依街道现场核查发现举报反映的家属楼铁大门门框腐朽倾斜,导致大门开关时刮擦地面,产生的噪音对居民生活造成干扰。 |
属实 | 伊宁市萨依布依街道办事处立即组织所在社区联系施工人员对大门进行维修,8月20日已完成修缮,噪音已消除。 | 无 |
5 | YLD20250819060 | 伊宁市英也尔镇界梁子牧业村村民反映:1、英也尔镇政府2022年疫情期间把举报人名下的春秋(2000亩)草场承包给伊宁市城投公司,挖渠造林,破坏草场。举报人发现后伊宁市城投公司虽停止种树,但前期伊宁市城投公司破坏草场挖的渠道没有恢复。2、举报人反映正在修建的温泉县至霍尔果斯市公路占用其冬季草场(博州温泉县沃尔塔克萨尔热塔勒德河边),修建服务区,至今没有拿到赔偿款。 | 伊宁市 | 经核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接到举报后,伊宁市林草局及英也尔镇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启动核查程序,组织人员赴现场开展实地检查,查阅相关档案资料,核实项目性质、用地范围、施工情况等关键信息。 1.举报人反映的其“名下的春秋(2000亩)草场”曾经为《伊宁市北山坡生态修复及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项目》使用地块。该项目经伊宁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2021年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总投资25亿元、建设期限2020年--2025年,项目区为伊宁市以北低山丘陵荒漠草原,存在大量的废弃厂矿和煤矿塌陷区,生态环境脆弱,是伊宁市沙尘的主要发源地。为彻底改善我市各族群众生态环境,伊宁市委政府高位推动项目建设,旨在为伊宁市打造一条绿色屏障,改善伊宁市周边的生态环境,造福全市各族群众。项目2022年施工时涉及12户牧民使用的草场,为此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市林草局、英也尔镇、城投公司决定:对属于牧民使用的草场,由乡镇、村按照相关程序采取等量异地置换、重置价补偿地面建筑物、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连续补助两年、30元/亩年)和每户1人就近安置就业的政策,当时有10户签订同意合同。热某、萨某两户牧民因不同意上述安置方案多次上访,各级部门也多次协调并做了大量工作,两户牧民始终不接受并阻挠工程施工。 为避免矛盾激化,自2022年之后城投公司施工单位再没有在其草场施工,并修改了设计方案,不再占用该草场,对已造成的草场破坏,伊宁市林业和草原局也对城投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但在2024年城投公司预对已破坏草原进行恢复时,该两户牧民依然阻挠恢复施工,不得已城投公司采取飞播的方式对其使用的草原进行了恢复,至今该草场依然由举报人使用。 2.2024年,为保障G219线温泉至霍尔果斯公路工程顺利推进,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温泉县对其行政界线内小温泉草场的部分区域实施征收,涉及正在使用的天然草场面积达97.16亩。依据相关政策文件,双方核定该区域草地补偿标准为1131元/亩,其中27%的补偿金归村集体所有,剩余73%的补偿金由英也尔镇代发至草原承包者手中。目前,全部补偿款项已足额拨付至界梁子牧业村村委会指定账户。 为切实保障牧民利益,界梁子牧业村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会议,经讨论决定将上述补偿金发放至草原承包者手中。然而,在发放过程中,伊宁市英也尔镇界梁子牧业村村民热某一家出现纠纷。热某的大姐、二姐、三姐和妹妹因历史遗留问题,家庭内部分配不均产生矛盾。尽管村委会多次出面调解,努力化解矛盾,但均未取得成效。致使原本应发放到位的补偿金无法顺利发放。 |
部分属实 | 针对举报人自2022年8月以来的多次上访,伊宁市、乡镇、村委三级联动,反复与其沟通协调,详细解读北山绿化项目的政策背景、草原置换方案、人员安置措施及临时补助标准,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累计开展多轮协调,力求达成共识。 针对热某的信访问题,英也尔镇党委、政府及界梁子牧业村村委会高度重视,目前已协调村级法律顾问出面,针对该家庭内部矛盾问题初步草拟法律建议书,引导该家庭成员用法律途径解决家庭内部问题。该问题镇党委、政府及界梁子牧业村村委会将持续跟进,力争推动纠纷妥善解决,确保补偿款尽快发放到位。 |
无 |
6 | YLD20250819061 | 伊宁市居民反映伊宁市解放路在2025年3月份开始建设地下街项目,施工期间将解放路两侧绿化和树木砍伐,破坏生态,之前向12345反映无果。 | 伊宁市 | 经核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举报反映的地下街项目为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伊宁市解放西路地下空间开发项目(一期),因该项目建设涵盖市政管网改造工程,需占用原有绿化林带,经报备伊宁市园林服务中心,对解放西路(飞机场路口—江苏路路口)地段的绿化林带进行了移栽,原有327棵白蜡行道树进行病害治理后,全部移栽至伊宁市后滩湿地公园。针对群众此前向12345反映的情况,相关部门已按流程进行了回应和说明。 |
部分属实 | 按照项目绿化改造计划,伊宁市计划在解放西路路段种植乔木夏橡约200棵,胸径18cm,冠幅5米,树高7米。因气候原因,6-9月不宜种植大树和灌木,计划于2025年10月中旬开始栽植,目前采取花卉种植作为临时绿化过渡。 伊宁市始终珍视并守护“塞外江南”的生态名片,将绿色理念深度融入城市肌理。在城市更新改造中,坚持保护优先、最小干预,采用生态修复与低影响开发模式,精工细作提升城市品质,使城市始终宜居宜业、满目苍翠。 |
无 |
7 | YLD202508119062 | 伊宁市居民反映尼勒克县瑞祥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往北约四公里再往西(小路)走三公里处有一个露天煤场,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且车辆运输过程中灰尘较大,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 尼勒克县 |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举报反映的“露天煤场”为兵团第四师七十九团布布拉克农业队的新疆新鹏晟能源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 经查,该公司属兵团管辖企业,2025年6月起开始建设,目前已基本建成,无环保手续,现场堆存了大量煤炭。 |
属实 | 根据属地监管的原则,将案件转交兵团第四师生态环境部门处理。 | 无 |
8 | YLD20250819063 | 伊宁市居民反映伊宁市城盘子路和泰阳光家苑东侧有一条路,路上铺的砂石,每天通过的车辆比较多,声音较大,扬尘较大,严重影响正常休息。同时小区与圣都新府之间有一条柏油路,在路边停放设施和货运车辆,影响小区车辆出入。 | 伊宁市 | 经核查,举报情况属实。 该案件为重复举报案件,伊宁市在此前已办理完毕。经实地核查,举报反映的路段确为砂石路,车辆通行产生的扬尘较大。同时该路段停放多台大型工程机械,夜间机械停车、启动的噪音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和泰阳光小区与圣都新府之间柏油路为正在建设道路,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完善,目前未正式交付使用,路段停靠车辆主要为大型机械车辆。 |
属实 | 针对投诉反映的问题,伊宁市达达木图镇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立即协调洒水车辆,对该路段进行每日2次洒水作业,有效增加路面湿度,抑制扬尘。二是在此路段设置10个减速设施,降低车速减少扬尘。三是由达达木图镇综合执法队牵头,要求停放在该路段的大型机械设备在8月21前全部驶离。四是伊宁市交通局将该路段纳入修复范围,已于8月21日进场施工,9月底前完成柏油路面铺设,彻底解决扬尘问题,改善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伊宁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已对圣都新府和泰阳光家苑中间道路停放的车辆进行驱离整改。要求辖区派出所交警中队针对路侧车辆定时开展巡逻劝离,并与社区联动开展集中宣传,告知辖区居民禁止在该路段停车,同时督促施工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加快施工进度。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