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伊犁州生态环境信访件第一批7件,现将交办问题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备注
1
YLD20250806001
奎屯市西华园壹号公馆业主反映壹号公馆夜间噪音扰民。该小区于 2022年交付使用,因开发项目与铁路较近,夜晚火车通过时噪音较大,影响正常生活;据举报人反映开发商在项目设计阶段,在铁路与住宅楼之间设计了隔音设施,但开发商称建设时铁路部门不让建设隔音设施,此问题一直未解决。
奎屯市
8月6日,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奎屯市分局调查人员对奎屯市壹号公馆小区进行实地走访,该小区现有居民住宅楼6栋,其中4栋毗邻铁路线路,距离铁路线路最近的420号居民楼,与铁路路基间距约87米。同时,调查人员走访了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其表示仅在火车通行时可以听到噪音。从自然资源部门调取资料显示壹号公馆住宅与奎北铁路之间间距均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表5.2.5铁路沿线建筑物后退铁路轨道中心线最小距离铁轨线30米、铁路支线20米要求。8月8日凌晨0:00-3:00在壹号公馆小区进行噪声监测,距离铁路中心线30米铁路边界噪声监测点,3个时段监测结果分别为52.2、39.2、55分贝;距离铁路最近的420幢居民楼敏感点监测点,3个时段监测结果分别为52.2、37.9、54分贝。监测结果未超过《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当中夜间60分贝标准。奎屯市铁路部门复函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新增隔音设施属于涉铁工程管理范畴,需按照涉铁工程流程逐级上报审批后手续才能施工,不允许私自建设。
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奎屯市分局在对壹号公馆开发商的走访调查了解到,小区在设计阶段未设计隔音设施,该开发商此前已就建设降噪设施事宜与铁路部门进行沟通,铁路隔音设施建设涉及勘察、施工等环节,需由铁路部门全权负责,其他单位无权建设。部分属实
奎屯市将安排8月12日前由所属北京西路街道西华园社区以恳谈会的形式,邀请律师、铁路部门负责人、环境监测人员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代表面对面交流,依法依规释疑解惑。
无
2
YLD20250806002
位于伊宁市军垦路以北、利群路以南,十户街二巷的伊宁市第三十五幼儿园建设项目存在现场裸土未完全覆盖,现场施工洒水不及时,现场施工扬尘治理不到位情况。
伊宁市
投诉人反映的伊宁市第三十五幼儿园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3557.3㎡,预计2025年8月30日完工。建设单位为伊宁市教育局,监理单位为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伊宁市城市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接到举报后,伊宁市住建局安排专人立即赶赴现场,针对施工扬尘问题,立即责令该项目停工整改一天。截止8月8日现场已整改完毕,裸土已百分百覆盖,配备洒水车湿法作业,材料码放整齐,垃圾清理完毕,材料按要求覆盖。属实
伊宁市全面升级工地扬尘管控标准,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施工围挡、物料覆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车辆冲洗、密闭运输)。强力推行智慧监管,规模以上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实时预警超标扬尘。城管、住建部门组建联合巡查队,实施“白+黑”不间断执法,对违规工地顶格处罚、公开曝光,形成强力震慑。
同时做到强化源头审批管控,将扬尘防治方案作为施工许可前置条件。建立“红黄牌”警示制度,对屡查屡犯企业纳入诚信“黑名单”,限制招投标资格。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落实“接诉即办”,24小时内现场核查、7日内反馈整改结果。将扬尘治理成效纳入部门和干部考核,对失职失责严肃追责,倒逼责任落地生根。无
3
YLD20250806003
新疆渔润渔业有限公司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在尼勒克县吉林台水库(一级水源地)内长期使用船只进行违法下网捕捞,污染水质的问题。且违法捕捞行为有当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保护,向上级部门反映未果。
尼勒克县
新疆渔润渔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4028MA7K411417,所属行业为渔业,2022年3月15日,新疆三文渔业有限公司与新疆渔润渔业有限公司签订渔业管护合作协议,对新疆三文渔业有限公司承包经营范围内的水域渔业资源进行管护。2025年1月19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由新疆渔润渔业有限公司根据新疆三文渔业有限公司需要提供大水面放养起捕的劳务服务。
新疆三文渔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依法取得吉林台水域滩涂养殖证(新尼勒克县府(淡)养证[2021]第00002号),养殖区域在尼勒克县吉林台水电站水库库区,滩涂水域面积3044.543公顷。
新疆三文渔业有限公司已办理滩涂养殖证,依据规定无需再办理捕捞证,新疆渔润渔业有限公司起捕大水面滤食性鱼类是在新疆三文渔业有限公司授权养殖水域范围内开展的捕捞活动,该区域渔业养殖、捕捞合法合规。
新疆三文渔业有限公司通过大水面放养滤食性鱼类、起捕鱼类用于消减营养物质来维持水面生态,避免水质污染。伊犁州生态环境局尼勒克县分局现场调取2022年至2025年地表水水质检测报告,新疆三文渔业有限公司2022至2025年地表水水质检测报告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要求。
尼勒克县吉林台水电站水库库区养殖区域现场作业船只为新疆三文渔业有限公司的渔业养殖船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船舶检验条例》,新疆三文渔业有限公司6艘养殖船舶于2023年3月在尼勒克县农业农村局报备并取得批复,新疆三文渔业有限公司报备养殖船舶为柴油动力,为确保其正常运行,定期对船只发动机、燃油系统等进行保养与维护。
当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执法人员依照《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公正、文明,无保护性执法行为。属实
下一步,尼勒克县相关部门将加大对渔业行业的执法监管力度,一是督促企业依法定期开展水质检测,确保水源地安全。二是为减少渔业养殖对水域环境的影响,加强对鱼粪便的规范收集与处理;三是加大对渔船的日常维护保养,防止出现汽油泄漏,确保水体安全。
无
4
YLD20250806004
新源县种羊场巩乃斯河北面湿地面积缩小。该湿地开春水量大,6-9月水量少,导致湿地面积缩小,动物、鸟类也减少了希望当地政府高度重视,做好湿地保护工作。
新源县
新源县巩乃斯河北岸种羊场现有湿地总面积2526公顷,主要由三类湿地构成:内陆滩涂4公顷、沼泽草地2418公顷、沼泽地104公顷。其中,内陆滩涂为河流退水后露出的泥泞或沙质区域,沼泽草地为季节性积水区域,两类湿地的水文状态均与雨季降水量、河道水位高度密切相关,干旱季节水面缩小属于自然现象。
对照卫星影像数据,从水域动态来看,104公顷沼泽地中常年有水面积为23公顷,季节性干旱面积为81公顷,今年8月该区域沼泽湿地水域面积约21公顷,同比减少2公顷;从气象数据来看,2025年干旱情况是自1961年以来最严重的一年,其中6、7月降雨量同比降低73.3%和80.1%,6、7月降雨量为历史同期最低。从水利数据来看,新源县六七月生态流量均满足下泄要求。受干旱影响,湿地总面积未发生变化,水域缩减系自然干旱导致。
湿地作为候鸟重要迁徙通道,鸟类种类与数量随季节迁徙呈现自然波动。受今年干旱影响,该湿地水域面积减小区域鸟类数量有所下降,水域广阔、食物丰富的区域鸟类种类与数量更趋集中。
近年来,新源县高度重视湿地保护,通过国家项目累计投入湿地保护资金1665万元,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明确湿地保护范围与边界,提升湿地防洪排涝与生态缓冲能力。建成气象水文监测站1座,实现对湿地温度、湿度、水质、风速等关键生态指标的常态化监测。系统开展野生动植物本底调查,夯实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基础。提升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明显提升对受伤、受困野生动物的救助能力。肖尔布拉克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预计10月底完工。属实
下一步,新源县将结合当前湿地生态现状及保护需求,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监测能力建设。依托现有气象水文监测站,增设水质采样点和鸟类观测点位,优化监测频率,建立“旱情-水域-生物”联动监测数据库,动态掌握湿地生态变化。二是深化资金精准投入。积极申报后续国家湿地保护项目,重点争取干旱应对专项经费,用于湿地补水设施(如小型引水渠、蓄水塘)建设,同步完善现有排洪渠的维护与功能升级,缓解自然干旱对沼泽地等核心区域的影响。三是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基于野生动植物本底调查结果,划定鸟类集中栖息区和野生动物迁徙通道,增设保护标识,同时扩大野生动物救护覆盖面,建立联动救护机制。四是提升保护宣传与监管。利用界桩、监测站等设施开展湿地保护科普宣传,增强周边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加大日常巡护力度,严厉查处非法侵占、破坏湿地的行为,确保湿地面积稳定。
无
5
YLD20250806005
尼勒克县克令乡阿依那巴斯陶村村民反映冬草场因修建公路形成取料坑的问题。投诉人称其冬草场在克令乡赛力克特境内公路服务区(加油站)东边,2015年因建公路,在他的冬草场内确定了一个取料坑。诉求:1.将取料坑恢复至标准;2.按合同履行取料坑的赔偿。
尼勒克县
2025年8月6日尼勒克县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及克令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核查,投诉反映的取料点于2015年起用于省道315线乔尔玛至蜂场段建设项目,省道315线乔尔玛至蜂场段建设项目于2012年10月31日取得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新环自函[2012]1078号),始建于2015年11月,2019年11月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该取料点于2020年复垦后,由尼勒克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克令镇、林草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于当年10月28日进行复垦验收,目前植被恢复情况良好。
经核实,该区域于2015年起作为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道315线乔尔玛至蜂场段公路改建工程二合同段)临时取料场使用。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道315线乔尔玛至蜂场段公路改建工程二合同段)、草场承包人、克令乡阿依纳巴斯陶村村委会三方于2016年7月18日签订临时用地补偿协议,临时土地使用人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省道315线乔尔玛至蜂场段公路改建工程二合同段)已支付村民补偿金共计230452.8元。属实
下一步,尼勒克县相关部门将加大对临时用地的批后监管力度,一是加大对审批临时用地巡查,对使用期内和复垦期内的临时用地日常巡查,并做好记录,留存影像资料;二是督促即将到期的临时用地及时复垦,建立重点监控名单,通过约谈、纳入信用体系等方式倒逼用地单位落实复垦要求,验收合格后销号归档。
无
6
YLD20250806006
霍城县酒店布草洗涤行业在洗涤过程中使用燃煤或生物质燃料的锅炉提供蒸汽;在排水管网未覆盖的区域内将含磷洗涤废水乱排周边环境的问题。
霍城县
经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县分局现场调查,霍城县现有6家酒店布草洗涤企业,其中:1家已取得环评批复,目前正在建设中;1家天然气锅炉已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余4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已投产的5家企业中 2家使用天然气为燃料,3家使用生物质颗粒为燃料。生产的5家企业洗涤废水均排入城市管网,最终进入霍城县苏源污水处理厂。
部分
属实针对布草洗涤行业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为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县分局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两个责任单位主要领导为责任人,对相关企业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霍城县天天喜洗涤服务有限公司、霍城县洁泰洗涤厂、霍城县洁爽水洗坊、伊犁净新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霍城县天天喜洗涤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8月8日已与第三方环评公司签订合同,启动项目环评编制工作,整改时限为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霍城县洁泰洗涤厂2025年8月8日已与第三方环评公司签订合同,启动项目环评编制工作,整改时限为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霍城县洁爽水洗坊已与霍城苏源园区房地产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同时正在咨询第三方环评公司编制项目环评事项。8月11日前,将之前已揽收的订单完成后,停止营业,将锅炉拆除,待取得环评批复后搬迁新址重新建设,整改时限为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伊犁净新洗涤服务有限公司8月11日前,将之前已揽收的订单完成后,停止营业,将锅炉拆除,企业决定原址不再经营,计划与其他公司合并或重新选址搬迁,目前正在洽谈中,整改时限为2025年12月30日前完成整改。
二是举一反三,伊犁州生态环境局霍城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对全县使用锅炉企业进行梳理排查,对于发现需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及时介入帮扶指导企业完善相关手续,确保企业合规合法生产。无
7
YLD20250806007
伊宁市伊犁河南岸新区(伊水街道)田园小镇小区附近异味扰民。每晚20至24时有恶臭气味,夏季较明显,气味主要是粪便的气味,投诉人明确表示该气味来源于该小区南向4公里处的察布查尔县养殖场,且多次反映无果。
伊宁市
接到举报后,伊宁市南岸新区伊水街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前往伊水街道田园小镇附近进行实地走访,与居民深入交流,详细询问异味出现的时间、频率、强度及对生活的影响等情况。同时会同伊犁州生态环境局伊宁市分局排查周边异味源头,现场查核实该区域异味来源为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扎库齐牛录乡开发地农村社区的养殖小区。后经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扎库齐牛录乡人民政府进行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察布查尔县扎库齐牛录乡开发地养殖区位于扎库齐牛录乡开发地农村社区,距离伊宁市伊犁河南岸新区直线距离最近处约2公里,养殖区共占地683亩,涉及养殖户47户,目前存栏生猪17000余头,其中规模化养殖场一家,其余均为散户。主要供应周边县市生猪市场,由于该养殖区养殖密度较大,大多数养殖户采用传统养殖方式,且缺乏科学处理粪污能力,导致粪污异味影响周边环境。
异味产生的原因除了该养殖区养殖密度大、处理粪污能力弱以外,当夏季高温天气时,因傍晚时分地面温度逐渐下降,易形成“逆温层”,空气垂直对流减弱,异味难以向上扩散,易在局部区域滞留。另一方面,多数养殖户在傍晚时段集中清理粪污和投喂饲料,此时粪污临时堆放、畜禽排泄物暴露等情况增多,异味释放量较白天有所增加,叠加扩散条件变差,异味更明显。属实
察布查尔县委、县政府提靶向施治,迅速整改。一是立即组织粪污清运。乡村两级组织抽粪车、吸污车共4辆,全天候对养殖粪污进行集中清运。粪便清运至指定点位并进行苫盖,严防粪便露天散堆发酵,养殖尿液采用吸污车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净化处理。截至目前,47户养殖粪便已全部清运至指定点位苫盖,尿液预计10日内完成清运。今后将对粪污实施日产日清,并长期坚持。二是规范养殖作业时段。要求养殖户合理安排每日清粪时间,避开傍晚高峰时段,并对临时堆放的粪便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异味产生与释放。三是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组织2台挖机和10辆渣土运输车对养殖区周边渠道水系进行全面清淤,严防粪污渗漏或雨水混排形成新的水体污染源;督促养殖户做好圈舍、堆粪场及周边环境的日常清扫、消毒、灭蝇及防疫工作;严格监管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流程,确保规范处置。四是深化宣传引导教育。县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乡村干部持续开展入户走访巡查,向养殖户宣传环保法规、科学养殖知识和异味控制要求,提升其环保主体责任意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