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2025年9月至11月期间,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生产经营的174批次餐饮食品、66批次食用农产品、243批次节日专项食品,总计483批次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并委托伊犁州检验检测认证研究院食品药品检验所对抽样样品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样品474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合格率为98.1%,其中1批次月饼不合格原因为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脱氢乙酸),6批次复用餐饮具不合格原因为未按规定进行微生物消毒处理(大肠菌群),1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产品为油条,不合格项目为铝超标,销售环节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产品为辣椒,不合格项目为农药残留噻虫胺超标。现将有关食品抽检信息予以公示,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伊犁州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局对不合格产品和生产经营者依法调查处理,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查处情况由负责案件查办的属地市场监管局按规定公开。
特此公告。
附件:
1.州级食用农产品抽检结果合格公示65批次

2.州级餐饮食品抽检结果合格公示167批次

3、州级节日专项抽检合格公示242批次

4、不合格食品9批次

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