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伊犁州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伊犁州公安局牵头负责《伊犁州养犬管理条例》起草工作,为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召开立法听证会,现就有关立法听证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6月5日上午10:30
地点:伊犁州司法局三楼会议室
二、听证事项
关于《伊犁州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的听证:
1.禁养烈性犬只的意见和建议;
2.重点管理区与一般管理区划分的意见和建议;
3.条例生效前已经超过限养数额的如何处理的意见和建议;
4.个人饲养犬只每户不超过2只以及超过限养数量的罚则的意见和建议;
5.违反本条例第六章规定的罚则的意见和建议;
6.其他有关于养犬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报名条件、时间及方式
关注养犬管理或者认为与听证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公民(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均可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6日前填写《立法听证会报名表》(报名截止6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报名,联系电话:0999-8063033邮箱:359306086@qq.com,地址:伊宁市南环路398号。
四、听证人员产生方式
听证会确定听证代表10名。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将根据报名人员的代表性、利害关系、行业特点、报名顺序等综合因素确定听证代表,其余人员可作为旁听人员参加听证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一经确定并公布后将另行通知。
五、相关要求
1.所有听证参加人员应按时参加听证会,听证代表要围绕听证公告列举6项听证事项陈述观点和理由;
2.听证旁听人对听证内容可以提交书面意见。
附件1: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2:伊犁州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伊犁州公安局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