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任免名单
(2026年2月27日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热合木·艾木拉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阿不都赛力木·吉力力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
免去托里坤·阿孜尔拜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鲁克俊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阿不都赛力木·吉力力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赛力克·达吾列提哈孜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任命董福喜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统计局局长。
决定任命马培勋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信访局局长。
三
任命阿勒木江·吾米尔江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任命王泉红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立案二庭庭长。
任命康倩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任命阿丽拉·阿先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任命叶斯波拉提·将达吾列提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任命阿尔星·克孜拉力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李政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燕爱国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审判员。
任命革命奴尔·阿布都拉苏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审判员。
任命关小红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涛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审判员。
任命张新萍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袁杰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肖惟天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聂真强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
免去李霞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阿依努尔·多斯木哈买提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阿娜尔古丽·波拉提汗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立案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吐力克尼·艾买提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古力给那·艾力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泉红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亚力坤·亚库甫江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张艳梅的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潘伟的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徐红祥的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任命叶尔克力德·塔里木别克提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尹苏疆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吴云娜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牛静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张乐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安建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屈向东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任命郭学林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检察员。
任命修丽丽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阿勒泰分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彭秋冬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叶尔兰·孜依那力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郭学林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副检察长职务。
免去苏娇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热合曼·艾买提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检察员职务。
五
批准任命徐江涛为奎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阿布都吾甫尔·阿布来提为伊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彭秋冬为霍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叶尔兰·孜依那力为尼勒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艾尼瓦尔·玉奴斯为特克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李国鹏为塔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赛地江·萨尔哈提为额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山德克·布音巴图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