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任命加尔肯·江布尔拜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塔城地区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姚一鸣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阿勒泰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申世桂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阿勒泰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姜武成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阿勒泰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托肯·阿不都克力木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阿勒泰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
任命包晓英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免去蒋世谨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加棱·别德尔汗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阿勒泰地区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决定任命张勇为伊犁州数字化发展局局长。
决定免去韦红的伊犁州统计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叶斯波拉提·将达吾列提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审判员。
任命玛尔哈巴·肉孜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审判员。
任命赵婧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审判员。
任命李渭红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杰克森·阿迪力汗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古丽娜孜·艾力艾合买提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祖丽皮亚·阿卜杜许库尔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红兵的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杰的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李岩的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叶尔克·苏里堂哈孜的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