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任免名单
(2025年6月26日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彭胜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阿勒泰地区工委委员职务。
二
决定免去李青梅·李吉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信访局局长职务。
三
决定任命博拉泰·朱玛乃依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决定免去古丽娜尔·阿依别克的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四
任命杨晓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副院长;
任命赛力克·加汗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潘宏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石月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第二庭庭长;
任命胡尔曼艾勒·海若拉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鞠珊珊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古尔巴尔登·对山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刘平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韩芳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王琦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磊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苑海艳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陈奇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任命高琦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张松波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滕媛媛的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叶尔扎提·努尔哈布力的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范淑桂的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努斯拉提·马吉提的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岩的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马那提·木尔扎合马提的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五
任命严欢欢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任命赵亮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许炜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高冰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阿勒泰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