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7日10点30分在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了2023年医疗保障专题新闻发布会,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李向阳主持会议,州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明军,州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罗成、州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与待遇保障处处长、三级调研员姚明参加会议,介绍了2023年医疗保障工作情况并答记者问。
主持人:
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州政府新闻办举行的自治州2023年医疗保障专题新闻发布会。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
州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明军,州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罗成、州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与待遇保障处处长、三级调研员姚明。
应邀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伊犁日报社、伊犁广播电视台、伊犁新闻网、伊宁市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欢迎你们!
首先请州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明军介绍2023年医疗保障工作情况。
陈明军:
各位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感谢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伊犁州直医疗保障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2019年3月,州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心支持和州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州直医保系统坚决扛实“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重大政治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攻坚克难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发挥医保“保民生”“促发展”作用,持续增进各族群众民生福祉,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是全民参保和待遇政策更加健全。全民参保是医保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州党委工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作出具体部署,要求持续实施好全民参保计划。州医疗保障局认真开展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召开工作部署会、业务座谈会、季度形势分析、赴县市联系点调研等方式,推动应保尽保、应资尽资。截至目前,州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20.71万人(职工45.16万人、居民175.55万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着力提升医保待遇水平,今年9月,调整执行州直职工医保政策7项、居民医保政策2项,预计每年为群众减负2.3亿元。健全州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协同常态化开展困难群众数据监测比对,截至目前,医疗救助资金支出9451.68万元(参保资助1847.01万元、门诊救助644万元、住院救助6685.8万元、二次救助274.37万元),积极发挥了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率政策,已为13674家单位40.27万人减征2.08亿元。
二是打通堵点让群众在异乡更有“医靠”。按照党的二十大报告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的部署要求,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纳入自治州2023年十件民生实事,组建工作专班,完善相关政策,优化备案流程。目前,州直所有具备条件的205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开通跨省异地住院直接结算,1021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172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超额提前完成目标任务,有效解决参保患者“垫资”和“跑腿”问题。
三是医保改革成果更加富有成效。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国家、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改革措施,落地实施国家、自治区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药品21批737种、医用耗材14批19种,累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3.73亿元。统筹推进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为主,以中医门诊适宜技术按病种付费、耐多药肺结核按项目付费、精神疾病类按床日付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人头付费的“1+4”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截至目前,参与DRG实际结算的医疗机构共计127家,其中三级医疗机构6家、二级医疗机构26家、一级医疗机构95家,医疗机构、病组、医保基金覆盖率分别达到92.02%、97.77%、81.19%。稳妥实施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改革,从2022年11月实施以来,州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实现门诊结算87.07万人次,减轻职工就医负担7312万元。
四是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更加安全有保障。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州医疗保障局始终将维护基金安全作为重要任务,织密扎牢医保基金监管制度笼子,护航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对照州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建立医保系统执法人才库,举办州直医保系统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班,制定印发《2023年州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医保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持续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确保基金安全。
五是医保公共服务更加便利。大力推进医疗保障四级经办服务体系建设,州直基层医保服务网点实现医保经办服务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规范化标准化窗口建设全覆盖,努力打造“15分钟医保便民服务圈”。制定并落实《伊犁州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线上线下办理事项,减程序、减材料、减时限,医保经办服务质效得到新提升。
我就先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提问前请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记者1:
2024年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是多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哪些政策?
主持人:
请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与待遇保障处处长、三级调研员姚明介绍。
姚明:
谢谢记者的提问,由我来回答你提出的问题。下面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待遇享受两个方面来回答。
关于缴费方面:居民医保实行按年度缴费按年度享受,即当年缴费当年享受,一般集中征收期为上年9-12月。2024年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2月,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缴费标准:由个人缴纳和各级财政补助组成。2024年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年、各级财政补助暂按照2023年640元/人/年标准。
关于待遇方面:
一是在门诊方面。参保人员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支付封顶额为50元/天;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支付封顶额为35元/天;村级卫生室报销比例为90%,支付封顶额为25元/天。
二是两病门诊方面。针对未达到城乡居民慢性病鉴定标准的高血压和糖尿病参保人,医疗机构诊断明确有“两病”,确需采取药物治疗的人员,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高血压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年,糖尿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年。
三是慢特病方面。分为一般慢性病和特殊慢性病。共34个病种,一般慢性病报销比例60%,年度封顶线为3000元/年/人。特殊慢性病报销比例80%,无年度封顶线。
四是住院方面。城乡居民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一级医院起付线为100元,一个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为80元/次,支付比例为90%。二级医院起付线为400元,支付比例为80%。三级医院起付线为600元,支付比例为65%。二级、三级医院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起付线减半收取。未按规定逐级转院或者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相应级别支付比例降低15%。
记者2:
请问伊犁州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具体政策是怎么样的?
主持人:
请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与待遇保障处处长、三级调研员姚明介绍
姚明:
谢谢记者的提问,下面由我来回答你提出的问题。伊犁州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具体政策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普通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9800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支付,上不封顶。其中9800元-5万元,支付比例为65%;5万元-10万元,支付比例为75%;10万元以上的,支付比例为85%。
对困难群众有特殊政策,凡是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由9800元降至4900元);各分段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即: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4900元—5万元,报销比例为70%;5万元—10万元,报销比例为80%;10万元以上,报销比例为90%;大病保险住院费用报销上不封顶。
记者3: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医疗保障局作为民生保障部门,如何落实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切实解决跨省异地就医人员“垫资”和“跑腿”问题?
主持人:
请州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罗成介绍。
罗成:
谢谢记者的提问,下面由我来回答您提的问题。州党委、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关于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部署要求,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纳入自治州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清单,州医疗保障局认真按照自治州十件民生实事安排,印发《伊犁州医疗保障局推进自治州2023年民生实事责任分工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扎实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民生实事。
一是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州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完善伊犁州直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政策的通知》,实施统一的跨省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后信息或参保状态未发生变更的,备案长期有效;实现了以提供材料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二是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流程。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取消提供异地居住证明、取消填表和就医地盖章、取消选定医疗机构,实行“承诺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现线上“跨省通办”,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新疆医保服务平台APP等多种线上办理登记备案,也可以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落实已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备案人员同步开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服务政策,实施异地备案48小时审核制。
2023年1-9月,州直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普通门诊直接结算14.3万人次,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3.4万人次,住院直接结算4.8万人次;其他省市在州直定点医药机构普通门诊直接结算6.5万人次,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0.3万人次,住院直接结算0.7万人次;切实有效减轻参保患者“垫资”和“跑腿”问题。
记者4:
医保经办服务是医疗保障体系的“最后一公里”,在服务群众、落实民生政策、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医保部门是如何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的?
主持人:
请州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罗成同志回答。
罗成:
谢谢记者的提问,下面由我来回答您提的问题。伊犁州医疗保障局聚焦医疗保障民生诉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医保经办优质服务、规范服务、效能服务、便捷服务、智慧服务入手,在政策落实、医保宣传、经办能力提升上实现新成效。
一是强化规范服务。完善《伊犁州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统一规范线上线下办理事项。优化办理流程。实行“一站式联办”服务流程,取消不必要环节和手续,大力推行“一次性告知、一表受理、一次办好”,鼓励“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优化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程序,将认定权限下放到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办理,最大程度方便慢病患者申报和认定。规范设置经办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集成式综合柜员制,形成“进一扇门、取一个号、排一次队”即可实现医保业务通受通办。畅通监督渠道。在服务窗口设置“服务评价器”,方便办事群众进行满意度评价,在服务大厅醒目位置摆放“意见箱”,方便办事群众留言。
二是强化便捷服务。建立“大协同”机制。建立以州、县市医保经办中心为枢纽、乡镇(街道)为依托、村队(社区)为前哨的医保协同经办体系,在州直127个乡镇(街道)和985个村(社区)均设置基层医保服务窗口。实现医保经办服务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树立“大联办”思维。加强与商业保险公司、金融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合作,通过柜台前移、事权下放、联合经办等方式,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目前,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定点医疗机构208家,定点零售药店197家,银行21家。加强“大融合”机制。建立兵地医疗保障工作沟通联席会议制度,从政策、经办、信息等层面加强兵地之间联动协作和沟通,州直全域实现兵地定点医药机构互认、检查结果信息互认、门诊慢性病资格互认、医保关系转移缴费年限互认,实现兵地医疗保险经办协同、互认互办。
三是强化智慧服务。推进信息化建设,专人负责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就医购药全流程、医保移动支付和电子处方流转等工作。目前,伊犁州友谊医院等23家医疗机构医保“移动支付”正式上线运行。开通伊犁州医疗保障公众号,链接国家、自治区医保政策,发布医保业务经办流程及县市医保动态,回复解答参保群众疑问。全面宣传、推广国家医保APP、新疆医保服务APP、支付宝、微信小程序等“网上办”“掌上办”小程序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提升线上办、自助办。今年以来,通过线上办理医保经办总量达40.36万件。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今天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如果需要单独采访,会后可以继续沟通。再次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