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一、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处理日常工作;
二、抓好局机关政务工作,协调局机关各处室的关系;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书处理,组织各类信息写作上报和传递反馈;
三、负责对外联络和交流工作;负责信访和接待工作;
四、做好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管理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及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工作;
五、协助局领导抓好局机关职工政治思想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六、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及直属县(市)统计事业费的管理、监督、检查及审计工作;管理局机关固定资产;
七、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张建平
综合核算处
一、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经济、科技、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及统计调查制度,承担国内生产总值、投入产出、人口资源环境核算工作,编制经济循环账户;
二、对州直属各县市国民经济核算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汇总整理提供全州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及有关综合平衡分析研究报告;
三、负责协调全州及州直属各县(市)和自治州各部门之间的统计业务关系,对直属县(市)综合统计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比;
四、做好信息交流工作;
五、对全州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监督、统计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向州党委、州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
六、对调查数据质量进行检查、评估;
七、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魏峥嵘
法规监督处
一、会同有关部门和配合各处室完成州直属县(市)人口、工业、投入产出、基本单位、第三产业、农业等大型普查和专项调查任务;
二、完成对全州及直属县(市)各项普查资料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并对调查资料进行分析和开发利用,为党政领导提供决策建议,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
三、负责组织全州及直属县(市)统计人员培训教育;
四、负责州本级各单位统计登记及统计上岗证的年度检审工作;
五、组织管理自治州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的备案和审批工作;
六、承担基本单位的统计与管理,建立名录库;
七、负责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的宣传贯彻执行,对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统计监审,对统计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通报;
八、负责处理全州的统计执法争议,组织实施行政复议工作;
九、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王军民
普查中心
一、负责贯彻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各项普查和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
二、负责州直各县市各项普查和基本单位统计半年,年报的收集审核,对普查和基本单位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全面、准确地完成上报任务;
三、开展统计分析,统计调查和统计预测工作,为党政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四、对州直属县市各项普查和基本单位统计的基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五、对州直属县市各项普查和基本单位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并对基本单位统计按年度和半年进行反馈;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负责人:李伟
工业交通处
一、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工业、交通运输、邮电通信、能源、原材料、劳动工资、科技等统计调查制度;
二、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各项统计月、季、年度报表上报工作,并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收集、汇总、整理、提供全州上述专业统计数据及资料;
三、开展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为党政领导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四、对州直属各县(市)的有关专业基础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比;
五、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孙玉萍
农业畜牧统计处
一、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农业、畜牧业统计报表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农业畜牧业统计月、年报表工作;
二、搜集整理林业、渔业、水利建设、农业机械化以及乡镇企业等部门的统计数据,完成自治区农调队布置的农村住户年季报工作和各项农村经济调查任务;
三、对全州农牧业统计数据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为州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建议和咨询服务;
四、完善农村基层统计网络建设,指导乡(镇、场)建立规范的统计制度和工作方法;
五、做好一年一度的全州和州直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的预测和调查评估;
六、对农牧业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七、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张福荣
计算站
一、协助局各业务处并指导州直属县(市)统计局完成月报、季报、年报数据处理任务,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的专项统计调查数据处理任务;
二、努力开拓微机技术在统计领域的运用,做好资料软盘的分类整理、归档工作,逐步建立自治州统计信息数据库;
三、负责本局和各县(市)各专业计算机应用程序的指导,负责全局微机设备的保养维护;
四、负责对基层统计部门、统计人员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培训,加快州直统计工作现代化建设步伐;
五、负责与州人事局联合举办的公务员计算机上岗技术培训和面向社会的计算机培训工作;
六、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杜国新
能源与服务业统计处
一、负责贯彻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制定的各项普查和基本单位统计报表制度;
二、负责州直各县市各项普查和基本单位统计半年,年报的收集审核,对普查和基本单位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全面,准确地完成上报任务;
三、开展统计分析,统计调查和统计预测工作,为党政领导宏观决策提供依据;
四、对州直属县市各项普查和基本单位统计的基础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五、对州直属县市各项普查和基本单位统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比,并对基本单位统计按年度和半年进行反馈;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负责人:刘全
贸易投资统计处
一、贯彻并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制定的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对外经济统计调查制度;
二、及时、准确、全面地完成各项统计月、季、年度报表,并对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收集、汇总、整理、提供全州上述专业统计数据及资料;
三、开展统计分析和统计预测工作,为党政领导宏观调控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四、对州直属各县(市)的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评比;
五、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阿比旦·吐尔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