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规定,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成立由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自治州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及专家组成的评估工作组,于2025年11月13日至11月15日赴伊宁县对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2·9”锅炉高温气体喷出较大事故(以下简称“12·9”事故)整改措施落实及责任追究情况开展现场评估。
评估工作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伊宁县委、县政府,伊东工业园区、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以及相关企业的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责任追究情况进行现场评估,组织专家随机抽查1家化工企业,以点带面印证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总体看,伊宁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对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健全全链条监管责任体系,推动隐患排查闭环整改、动态清零,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一、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刑事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将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伊宁县公安局于2024年11月26日立案审查,29日立案侦查,2025年12月26日案件移送至伊宁县人民检察院,目前案件进入刑事程序环节。
(二)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一是对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情况。
1.经济处罚情况。《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9名责任人员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2025年4月28日、6月26日,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4名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共计53.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4年12月20日伊宁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5名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共计88.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有关罚没款均已缴纳伊宁县财政,行政处罚均已执行完毕。
2.吊销资格证书情况。2025年6月26日,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吊销伊犁浩瑞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安全阀校验项目核准证书及1人安全阀校验作业证书处罚决定。2025年9月25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伊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注销了伊犁浩瑞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安全阀校验项目核准证书及相关人员安全阀校验作业证书。
二是对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伊犁浩瑞特种设备检测有限公司两家责任单位实施行政处罚。2025年4月15日、6月26日,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2家责任单位依法予以共计64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有关罚没款均已缴纳伊宁县财政,以上行政处罚均已执行完毕。
(三)公职人员处分落实情况
对此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4名党员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伊宁县人民政府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2024年9月26日给予1人给予提醒谈话,2024年11月28日给予1人给予诫勉谈话;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24年12月11日,县纪委监委给予2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其他问责建议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通报批评建议,2023年12月16日,伊宁县委、县政府已向自治州党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2024年1月12日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伊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已向伊宁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二、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一)伊宁县人民政府
一是深刻汲事故教训,狠抓属地安全责任落实落细。
1.压实领导责任。伊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措施等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部署。研究全县安全生产资金保障、监管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2024年以来,县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安委会全体会议共计14场次,高位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在认真研判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痛点、堵点、薄弱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伊宁县深刻汲取“12·24”“12·9”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三十条措施》(伊县党发〔2024〕7号),进一步统筹强化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伊宁县四套班子领导包保重点企业、包联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伊县党办〔2023〕74号),进一步明确由县委、县政府各分管领导包联矿山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由23名县四套班子领导包保全县43家重点企业,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岗、到人。
2.压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责任。明确1名县级领导常驻县应急管理局统筹安防办工作,调整3名乡镇副职领导干部任安防办专职副主任。县安防办积极发挥统筹、协调、指导作用,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对本行业领域近十年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复盘分析,针对暴露出的问题短板逐一制定和落实改进措施。共组织全县安全生产现场观摩会4场次、印发各类提醒、督办等公函78份。健全完善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完成会商研判24场次。
3.压实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责任。县委、县政府修订印发《伊宁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伊县党办〔2023〕29号),进一步厘清县委、县政府及各部门领导干部监管责任边界。县纪委监委共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9轮次,累计发现问题29项,已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失职失责问题5起,党纪政务处分11人,诫勉谈话1人,形成强有力的“失职追责”震慑效应。
二是夯实基础,狠抓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能力提升。
1.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县委安排组织部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化工园区和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队伍进行核查评估,落实专业监管人员配备要求。从全县干部库中统筹调配15名相关专业干部充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力量,精准补强监管短板。实施驻厂盯守工作,自2024年2月起,县委、县政府派驻1名县级领导带领县应急局、市监局业务干部,长期驻守新疆庆华公司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和隐患整改工作,常态化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伊东工业园区管委会聚焦化工产业集中区监管能力提升,新调整1名化工专业领导干部担任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负责人,同步调配9名化工专业干部专职从事园区安全监管工作。
2.强化硬件装备建设。依托新疆庆华公司消防总站建设伊宁县化工产业集中区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2024年以来投入300余万元加大队伍救援装备、车辆和物资投入。县应急管理局新增5名事业编制扩充监管队伍,针对危化、工贸等关键监管领域,定向引进化工、安全工程等专业研究生学历高层次紧缺人才5名,配备2辆新的安全监管执法车辆,全县安全生产保障经费由100万元增加至200万元,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3.健全常态长效机制。伊宁县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伊宁县特种设备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特种设备领域治本攻坚具体工作任务,加大执法力度,累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5起,罚款140余万元,形成有力震慑。组织辖区锅炉使用单位召开“12·9”事故警示教育大会,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承诺书》。开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专项核查,组织231名相关人员参加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并通过考核;强化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指导有关企业修订专项应急预案12份,组织开展锅炉高温气体喷出应急演练3场次。
三是举一反三,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1.深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矿山、交通、危化工贸、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消防、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共排查问题隐患1861条,排查重大隐患156条,均完成整改销号;县安防办组织明查暗访270次,累计排查各类一般隐患3300余条,整改率100%,其中跟踪督促整改销号2297条,隐患排查整改效果显著。
2.“专家查隐患”助力排查整治工作。县财政投入专项资金聘请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专家组对新疆庆华公司开展3轮安全生产指导服务,重点针对试生产建设项目、装置开停车、检维修方案、联锁解除与投用、异常工况处置等内容,进行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与精准指导服务;特种设备领域投入20万元聘请自治区特检院,对辖区2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投入10万元开展辖区特种设备安全总监、安全员能力提升培训。
3.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辖区实际制定锅炉安全专项自查工作方案,明确自查范围为工业生产锅炉、供热锅炉等各类在用锅炉。一方面,督促辖区内锅炉使用单位开展全员、全过程自查自纠;另一方面,抽调专业人员组建1个专项检查组,对辖区内涉危化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的24家锅炉使用单位进行突击抽查,同步核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报告及数据,累计排查锅炉39台,发现各类问题隐患41项,整改完成41项。
4.畅通安全生产内外部举报渠道。推动企业构建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形成全员自主排查隐患常态化。2024年以来县应急管理局受理查处危化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案件7起。同时,督促企业建立实施内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针对庆华公司甲烷化车间2名员工向公司报告事故隐患的典型案例,企业依据内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分别给予2人5000元奖励。伊宁县安防办依据《自治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给予2人5000元奖励。截至目前,伊宁县危化领域各企业内部共收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22起,奖励金额达20600元。
(二)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一是全面优化调整公司原有领导班子。明确党委书记、总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增设安全总监、安全副总监专职统筹消防、应急、风险管控工作,安全管理部独立直接向总经理汇报,大幅提升安全管理机构决策、监督、考核权限,切实解决安全部门职权弱化问题。2024-2025年颁布64项核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持续修订完善175项关联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有章可循。修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关于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调整的通知》(新庆能源〔2025〕34号)、《关于调整热电车间部分人员岗位及设备管理职能的通知》(新庆能源〔2025〕174号)、《关于资产财物部职能调整及名称变更的通知》(新庆能源〔2025〕218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细化公司领导至各岗位全层级安全履职清单,明确“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具体标准,累计处罚单位、个人80万元,内部奖励2.95万。
二是全面细化现场管理标准。明确各区域安全责任边界,对作业流程、设备操作、人员流动等关键环节实施全流程管控,确保每个部位、每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有制度约束。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作业交底制度,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巡视、检查等工作,作业前由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联合向作业人员逐项说明作业风险、操作规范、防护要求,签订交底确认书。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频次,成立专项督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核查工作方案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管理,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是加强高风险作业管理。修订完善了锅炉专项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架构、责任分工、处置流程和救援措施,组织全员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能力。落实重大操作设备监护制度,划定作业警戒区域,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安排专职安全员现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作业前必须对参与人员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和风险警示,确保人人知晓风险、掌握防护措施。执行高风险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前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确认安全条件达标后方可开工,全程跟踪作业过程,确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四是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考核。进一步完善培训管理制度,聚焦安全关键技术岗位,编制针对性培训教材,开展理论+实操相结合的岗前培训和日常轮训,确保人员技能满足现场作业需求。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对锅炉操作、安全管理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资质审核,无有效证书者一律不得上岗;建立人员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考核结果,实行常态化培训考核机制。利用总经理办公会、周生产例会、车间交接班会、班组安全活动、岗前安全教育、事故警示教育等形式,培训考核14560人次。
五是开展常态化技术监督工作。定期对锅炉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测,重点排查高温气体输送管道、阀门、安全装置等关键部件,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设备可靠性。严格执行安全连锁保护装置投退审批流程,制定专项审批表,明确审批权限和条件,严禁在无联锁保护状态下开展重大风险作业,确保设备安全防护措施有效。全面规范“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执行,加强作业人员行为管控,通过岗前安全提醒、现场操作监督等方式,杜绝误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
六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结合实际完成23项综合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制修订工作,已报送伊宁县应急管理局备案,并组织开展综合演练2次、专项演练4次、岗位处置演练64次。补足配齐气体检测仪、机械通风、呼吸防护等应急救援物资。完善更新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风险告知牌、职业危害安全告知牌、通用警示告知牌等各类安全标识2627处。
三、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评估工作组通过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随机抽查生产经营单位,发现未及时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事项:
一是案件办理还在补充侦查阶段,刑事责任追究尚未完成。
二是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专业人员能力不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特种设备监管需求。
三是属地园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责任传导存在断层,领导层面责任清单清晰,但未明确向园区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传导责任的机制,缺乏企业安全培训、隐患自查的监督考核办法,存在“责任悬空”风险。
四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如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等制度流于形式,未有效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对特种设备运行维护、压力管道检测、安全附件校验等关键环节排查不全面;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配备不足,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薄弱。
四、评估结论
评估组按照事故调查报告及其批复要求,经资料审查、现场核查、专业评查,对该起事故处理、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认为:
一是事故的有关公职人员责任追究已落实。伊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伊宁县应急管理局已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作出行政处罚。
二是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已落实行政处罚。
三是事故相关单位已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和防范措施。
综上,该起事故处理除刑事责任追究建议未完成外,其余建议已全部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
五、工作建议
(一)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设备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涉事企业及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健全设备采购、安装、验收、注册登记、定期检验、维护保养、报废注销全流程管理制度,建立设备安全管理台账,做到“一机一档”、账物相符。二是强化企业作业人员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技能培训与应急演练,提升作业人员风险辨识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三是推动企业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对在用特种设备及附属设施开展定期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闭环管理。
(二)完善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一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结合不同类型设备事故特点,细化应急响应流程、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定期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模拟锅炉超压、压力容器泄漏等典型场景,检验预案实用性和部门协同作战能力,及时总结演练经验,优化应急处置流程。三是提升应急救援专业化水平。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
(三)提升安全宣传教育实效。一是创新宣传教育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利用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载体,普及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使用知识。二是开展精准化安全培训。针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组织开展专题培训,重点讲解事故案例、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要点,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三是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通过发放宣传手册、举办知识讲座、开展现场咨询等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特种设备安全的认知度和关注度,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