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孜兰·艾木热江代表:
您在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S220线道路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长期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伊宁市公路建设事业,S220线段道路改扩建工程项目,老路现状为二级公路双向2车道,2021年伊犁州交通运输局已委托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工可及初步设计。S220线伊宁-巴伊托海-阿克吐别克公路项目,路线全长55公里,路基宽度25.5米,全线拟按一级公路兼部分城市道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千米/小时(城镇化部分段60千米/小时),总投资约21.10亿元。路线起点位于伊宁市区花果山路吉尔格朗村附件,路线选线沿伊犁河布线,沿托克拉克乡、阿热吾斯塘镇、英塔木镇、巴伊托海镇,终点位于巩留县阿克吐别克镇旱田村与G577线相交。该项目已纳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十五五”发展规划(公路)》和《伊犁州直“十五五”现代化立体交通发展规划》。
二、该项目至今未实施原因;一是因本项目存在无法避让基本农田的问题。伊犁州交通运输局委托的用地预审编制单位自治区征地整理中心多次与自治区和伊犁州自然资源部门对接跑办。自然资源部门均明确答复,按照自然资源部2023年6月《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要求,第9条明确6类占用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范围(<1>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支持的重大建设项目;<2>中央军委及其有关部门批准的军事国防类项目;<3>纳入国家级规划的机场、铁路、公路、水运、能源、水利项目;<4>省级公路网规划的省级高速公路项目;<5>按《关于梳理国家重大项目清单加大建设用地保障力度通知》(发改投资[2020]688号)要求,列入需中央加大用地保障力度清单的项目;<6>原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民生发展等项目),本项目不在此六类占用基本农田范围之内,工可批复支撑要件用地预审与选址规划意见书无法报批,报自治区发改委审批不具备条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已将本项目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十四五”发展规划(公路)中期调整评估》中调出。二是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4〕366号),仅可申请交通领域专项资金约5.5亿元;缺口资金15.6亿元需沿线地方政府承担,目前,地方政府财政困难,筹集缺口资金困难。
伊犁州交通运输局计划将本项目纳入自治区和伊犁州“十五五”规划的同时,紧盯基本农田调整的窗口期和国家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关于省道专项资金补贴的政策变化,确保预留项目实施空间廊道,择机推动项目开工建设;届时,您提到的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衷心感谢您对我州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伊犁州交通运输局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