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联合执法
按照每月交通运输领域联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确定的联合执法时间、点位及执法事项,合理调配执法人员与执法车辆。每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3次,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5月至10月旅游高峰期,加大执法力量投入。每周在旅游运输企业、景区(景点)、旅游集散中心、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果子沟、乔尔玛、那拉提进出河谷卡口等场所,加大对客运车辆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旅游客运市场服务质量监管,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联合执法期间,每年至少2次深入辖区道路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开展走访、普法宣传等工作。通过组织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企业和从业人员宣传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同时,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与指导服务。
二、综合检查
(一)“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监管(1月至3月)。以春运、春节、“全国两会”期间返乡探亲、节后返岗、外出务工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道路客货运量快速增加、大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清明”、“五一”、“端午”期间,汛期、暑期安全生产监管(4月至8月)。“五一”以前“端午”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节假日出行及旅游小高峰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以伊犁州步入旅游季为契机对,两客一危企业水运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三)“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监管(9月至10月)。以应对“中秋”“国庆”客流、人流、车流高峰以及农民工外出务工为重点,在节前开展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重点对旅游包车、班车客运、汽车客运站、维修驾培行业、重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路域环境整治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
(四)岁末年初、“元旦”期间安全生产监管(11月至2026年元月)。以岁末年初、“元旦”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寒潮、雾霾、冰雪等天气和各类可能存在的“抢工期”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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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类型 |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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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监管 |
1-3月 |
以春运、春节、“全国两会”期间返乡探亲、节后返岗、外出务工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道路客货运量快速增加、大雾(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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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五一”前“端午”期间,汛期、暑期安全生产监管 |
4-8月 |
“五一”以前“端午”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节假日出行及旅游小高峰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以伊犁州步入旅游季为契机对,两客一危企业水运企业开展一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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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监管 |
9-10月 |
以应对“中秋”“国庆”客流、人流、车流高峰以及农民工外出务工为重点,在节前开展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重点对旅游包车、班车客运、汽车客运站、维修驾培行业、重点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车辆超限超载治理、路域环境整治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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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岁末年初、“元旦”期间安全生产监管 |
11月-2027年元月 |
以岁末年初、“元旦”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寒潮、雾霾、冰雪等天气和各类可能存在的“抢工期”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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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检查
1.危险货物运输:强化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及车辆监管。计划全年全覆盖开展州直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行政执法检查1轮,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
2.旅游(包车)客运:规范州直道路旅游客运市场经营秩序,引导和促进旅游客运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预计在7月旅游旺季与文旅局联合,对伊犁州辖区旅游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3.水运企业:紧盯五一,六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和旅游高峰期对水运企业开展1次全覆盖的安全隐患大排查,确保州直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继续巩固。
4.交通工程质量监督:2026年计划在建管处的牵头下,对在建项目开展综合监督检查1次,对州本级公路建设项目(含PPP项目)开展各类专项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
5.专项整治检查(贯穿全年)。根据伊犁州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对各县市交通领域开展的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不定期进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确保圆满完成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的职权范围,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检查对象全部纳入,对于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3%,抽查频率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