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伊犁州特克斯县2025年苏阿苏萨依沟齐勒乌泽克镇苏阿苏村段中小河流治理示范以工代赈项目、伊宁市尊瑞加油加气站改扩建项目等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8日-2025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海棠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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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伊犁州特克斯县2025年苏阿苏萨依沟齐勒乌泽克镇苏阿苏村段中小河流治理示范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伊犁州特克斯县2025年苏阿苏萨依沟齐勒乌泽克镇苏阿苏村段中小河流治理示范以工代赈项目
(二)建设地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苏阿苏萨依沟齐勒乌泽克镇苏阿苏村
(三)建设单位
特克斯县齐勒乌泽克镇人民政府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一)主体工程:新建塔斯提萨依段左岸护坡3248.11m,导流围堰;(二)临时工程:供水、排水、供电系统及施工营地和施工场地;(三)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次工程在塔斯提萨依段新建左岸护坡3.25km,防护等级为Ⅳ等,工程等别为Ⅴ小(2)型,共计保护人口约0.46万人,保护耕地约1.1万亩。项目总投资7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22万元,占总投资的7.65%。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施工场地必要时采取围挡、封闭施工,禁止在非施工区活动,不得越界施工滥采滥伐。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施工迹地,拆除、清理临时生产设施,对扰动地表进行平整、恢复植被。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做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等扬尘治理措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3.认真做好废水污染治理工作。基坑排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严禁向河道内排放生产废水,禁止在项目河道内直接冲洗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设备,项目完工后填平基坑,恢复河底原貌;项目不设置施工生活区,采取租赁民房方式进行。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设置声屏障等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中午及夜间午休时间禁止施工。
5.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施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做综合利用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弃土方用于场地平整。
二、伊宁市尊瑞加油加气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伊宁市尊瑞加油加气站改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西环路
(三)建设单位
伊宁市尊瑞商贸有限公司伊宁市尊瑞加油加气站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新疆润凯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将拆除现有加气部分,对现有加油部分进行改造扩建。项目中心坐标:东经81°15'25.935",北纬43°53'6.693"。主要建设内容:(1)主体工程:站房(依托现有)、加油罩棚(依托现有罩棚,拆除原加气部分加气岛、加气枪,设置6个加油岛,每个加油岛1台双枪加油机。);(2)储运工程:地埋储油罐(拆除现有工程地埋储罐,新建2个50立方米SF双层柴油罐、2个50立方米92#SF双层汽油罐、1个50立方米95#SF双层汽油罐)、储气瓶组及配套设施(拆除);(3)辅助工程:洗车房、辅助用房(均依托原有);(4)公用工程:供电、供水、排水;(5)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地下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总投资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万元,占总投资的11.84%。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油站采用地埋式双层储油罐,卸油方式为密闭卸油,汽油卸油、加油、储油过程设置一次、二次、三次油气回收系统(柴油不易挥发,不进行回收),卸油、储油及加油过程挥发的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排放限值要求。
3.严格落实各项废水治理措施。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公厕污水、洗车废水。生活污水、公厕污水由污水管网排入伊宁市南岸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排水水质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接入下水管网。洗车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由污水管网排入伊宁市南岸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水水质应符合《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2中间接排放的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各项噪声治理措施。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加油机、潜油泵和加油车辆,采用优先选用减震、降噪、隔声、消声的设备,对社会加油车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沉淀池淤泥由环卫部门处理,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清罐油泥、废活性碳、隔油池污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
6.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场区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地面硬化、防渗,包括针对加油区及可能产生漏油的地方采取地面硬化等分区防渗措施。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及时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和备案工作,并定期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