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酸碱间移位项目、伊犁州特克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海棠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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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酸碱间移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酸碱间移位项目
(二)建设地点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巴彦岱镇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新疆锦绣山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一)主体工程:2座盐酸储罐、2座烧碱储罐(用于储存31%NaOH溶液和30%HCl溶液),管线,泵房;(二)公用工程:供水、排水、供电、供热系统;(三)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四)依托工程:办公生活设施、污水处理设施、事故水池;(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存储规模:盐酸年周转量4000吨/年、烧碱7000吨/年,单罐最大储存规模均为15m3。项目总投资2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3.8万元,占总投资的16.78%。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盐酸储罐产生的酸雾,经酸雾吸收器收集处理后顶部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25mg/m³标准要求。
3.认真做好废水污染治理工作。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生产废水主要为酸雾吸收器产生废液和地面冲洗废水,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补充水,不外排。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泵类等机械噪声,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布局工业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等,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本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固体废物,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垃圾产生。本项目选址位于厂区澄清池北侧空地上,项目建成后,原有酸碱间进行拆除处置。建设单位需根据《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要求,拆除施工活动需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
6.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将厂区所有区域进行分区防渗,采取对应的防渗措施,并保持各防渗区域完好,有效控制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7.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企业须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并定期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污染事故。
二、伊犁州特克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项目名称
伊犁州特克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特克斯县九宫新城经二路
(三)建设单位
特克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乌鲁木齐天辰创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5380.0㎡,主要对现有地上五层,地下一层综合楼进行改建,不新增用地。改建后其中1层为餐厅、会议室,2、3、4层为办公业务用房,5层为实验室,地下一层为停车库、污水处理站、设备间等配套设施,实验室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内处理,站内处理设备依托现有项目实验室废水处理设备,项目现有和改建生物实验室均为二级生物实验室。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5万元,占总投资的0.93%。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扬尘、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最高允许浓度;生物实验室废气安装负压高效空气过滤器的生物安全柜,对废气进行过滤;理化实验室酸性气体通风橱、集气罩+碱液喷淋+15m高排气筒,有机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3.认真做好废水污染治理工作。实验室废水及碱液喷淋废水通过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对医疗废物房、危废间、污水处理站及污水收集管网等进行重点防渗。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减震降噪措施,合理布局场地、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艺等,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医疗废物利用现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医废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脱水消毒后暂存危废间,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建立区域应急联动机制,企业须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备案工作,并定期演练。严格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定期检修,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杜绝污染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