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伊宁市物流园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新华西路海棠路1号
邮编:835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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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伊宁市物流园加油站建设项目 |
伊宁市西郊巴彦岱镇纬三路北侧 |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
新疆朗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6666.67m2,总建筑面积604m2,不设汽车维修及汽车清洗美容服务,项目建筑内容包括综合站房、罩棚、油罐区及其配套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噪声治理和固废等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2173.07万元,环保工程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3.22%。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加油站采用地埋式双层储油罐,卸油方式为密闭卸油,卸油、加油过程设置一次、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储油及加油过程挥发的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环境: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餐饮废水、地面含油雨水,餐饮废水、地面含油雨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化粪池,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伊宁市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排水水质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接入下水管网。 (3)声环境:本项目产噪设备主要为加油机、潜油泵和加油车辆,采用优先选用减震、降噪、隔声、消声的设备,对社会加油车辆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 类标准。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油泥、清罐含油废液、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进行。 (6)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管理相关要求;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评估和备案工作,定期进行演练;加强人员培训,严格按照作业要求进行操作、运输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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