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尼勒克沟乌赞镇乌赞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尼勒克县瑞祥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瑞祥焦化精煤场封闭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
邮编:83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尼勒克沟乌赞镇乌赞村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尼勒克沟乌赞镇乌赞村 尼勒克县水利服务站 新疆创禹水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建设内容治理河道范围为 K9+680~K15+520 段,治理河道长度 5.66km,两岸治理长度 12km:其中新建防洪堤全长11.528km(其中左岸 5.82km,右岸 5.708km)、河道整治长度0.472km。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工程等别为V等,工程规模为小(2)型,其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项目总投资298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1%。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对其密闭存储,采用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水压尘,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加强洒水。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次数与作业的时间段。 (2)严格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禁止车辆及其他施工机械在施工区及自然水体冲洗,施工生活区依托乌赞村居民区,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拉运至尼勒克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3)做好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工作。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加强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本项目无永久弃土弃渣产生,开挖土方用于防护堤填筑,剥离表土用于工程临时占地绿化恢复。在施工生产区及生活区增设生活垃圾箱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尼勒克县垃圾填埋场。 (4)落实噪声环境保护保护措施。做好施工组织优化工作,使强噪声源远离施工人员施工生产区,优化项目沿线途经居民区处施工布置方案,调整居民区附近施工布置,使项目沿线施工机械远离居民区,选择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施工区影响范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 0999-8359692、8359132 2 尼勒克县瑞祥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瑞祥焦化精煤场封闭改造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布拉克工业园区尼勒克县瑞祥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尼勒克县瑞祥焦化 ⠂ ⠂ ⠂༯span> 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朗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露天精煤料场的场地建设精煤封闭煤场,不新增占地,原露天精煤料场占地面积为66528m2,本次改建后精煤封闭煤场总建筑面积为29700m2,建设内容为在现有露天精煤料场内,建设一座全封闭式B型料场,其他设施依托现有配套附属设施,总占地面积29700m2。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环保投资55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治理。精煤封闭煤场为全封闭结构,在封闭煤场顶部设置8套抑尘雾炮设备,封闭煤场内地面全部硬化,减少粉尘产生。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246-2006)表 5 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1.0mg/m3。 (2)废水治理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设施处理。 (3)噪声治理措施。优化抑尘雾炮风机选型,并进行基础减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span>(4)固废治理措施。 根据项目工艺技术特点,不新增劳动定员,劳动定员从公司现有员工内调剂,则生活垃圾无变化,本项目无生产固废,因此本次环评不再对固废进行评价。 0999-8359692、8359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