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伊犁州特克斯县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项目、尼勒克县集中供热二期扩建工程(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23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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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特克斯县标准化规模养殖建设项目 |
伊犁州特克斯县喀拉托海镇铁热克提村南侧 |
新疆万犇畜牧养殖有限公司 |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年存栏10000头牛,其中肉牛2000头,奶牛8000头;年出栏4000头牛,其中肉牛2000头,奶牛2000头;年产鲜奶40870t/a。主要为标准牛舍、饲草料棚、青贮窖、玉米仓、饲料加工车间、水处理车间、机修车间、办公区、宿舍、餐厅、配电室、洗消室、警卫室、消防水池以及粪污处理专区等。项目总投资4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3万元,占总投资的1.22%。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在喷水的情况下进行搅拌饲料,减少饲料配制粉尘产生量;牛舍恶臭通过控制饲养密度、加强舍内通风、加强管理、采用节水型饮水器、采用干清粪工艺,同时采取及时清粪、饲料添加剂。固液分离区喷洒高效生物除臭剂。堆肥场设置全封闭车间,堆肥过程投加减少氨释放和保氮的复合菌剂,加强管理、同时喷洒高效生物除臭剂,臭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一体处理设施除臭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液肥区周边喷洒高效生物除臭剂、加强绿化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臭气的散发。颗粒物及恶臭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 (2)水环境:本项目牛尿、粪中含水及牛舍冲洗水经粪便集污池收集后,由吸污车清运至粪污处理区,先进行固液分离,分离出的固体进入堆肥场堆肥,分离出的液体进入污液池进行发酵处理;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锅炉软化水一同进入污液池处理;废水作为液体肥用于农田、草场施肥;青贮渗滤液经管线排入场区绿化;挤奶厅设废水收集池将挤奶设备清洗废水及挤奶厅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由吸污车清运至粪污处理区积粪池,通过固液分离后进入污液池进行发酵处理,最终作为液体肥回用农田、草场及场区绿化。废水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相关限值要求。 (3)声环境:本项目采用优先选用减震、降噪、隔声、消声的设备,加强绿化,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本项目牛粪经过固液分离进入堆肥场进行堆肥发酵制作固体有机肥;池体沉渣与粪便一并进行堆肥发酵制作有机肥;病死畜及分娩废物交特克斯县农业农村局拉运处置,养殖区不进行存放;医疗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时带走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垃圾箱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装桶储存,废UV灯管及废活性炭采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危废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
0999-8359692、8359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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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勒克县集中供热二期扩建工程(重大变动) |
尼勒克县二热源现有锅炉房的东侧区域 |
尼勒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新疆天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本工程建设内容由一台46MW燃煤备用和调峰锅炉变更为一台70MW燃煤备用和调峰锅炉,及其配套的除尘间、引风机间、输煤廊道及除尘、脱硫、脱销等设施,其余除渣灰系统、燃料供应、冷却水循环系统、软化水系统、煤渣场、烟囱等依托现有工程,建设直埋供热管网4580m,建设换热站4座。项目总投资647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15万元,占总投资的37.3%。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大气环境:燃煤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装置+SNCR+SCR脱硝工艺除尘脱硫脱硝处理后,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超过10mg/m3、35mg/m3、50mg/m3,汞及其化合物、格林曼黑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100m高烟囱排放;采取封闭式储煤仓、堆渣房等措施,无组织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水环境:本工程不新增生活污水;生产排水经沉淀、中和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换热站排水排入下水管网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采取有效噪声控制措施情况下,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次工程完成后,热源站炉灰渣及脱硫渣、除尘灰、废离子树脂直接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脱硝废催化剂再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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